玉龙山管理委员会:
当前,我市的旅游产业处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的关键时期,旅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旅游产业发展中各种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旅游宣传促销、旅游规划、旅游项目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亟待加强。为促进我市旅游产业的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加大政府引导性资金投入力度,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设立丽江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现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筹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旅游项目前期费用、景区景点开发资金贴息、旅游宣传促销、旅游厕所建设及其他涉及旅游发展的项目。
二、由市旅游局设立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专户,资金使用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市政府办公室制定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三、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每年筹集400万元(时间暂定三年,即2005年、2006年、2007年),请你委每年负责从进山门票收入中筹集100万元。
四、你委筹集的资金请于每年6月30日前划入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专户。
二OO五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