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人民政府与辽阳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六月十三日
辽阳市人民政府与辽阳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联席会议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在辽阳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振兴中,充分发挥工会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第二条联席会议的宗旨:加强政府与工会的合作,及时沟通并研究解决企业和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政府与职工群众的联系,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更好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振兴目标和打造“实力、平安、诚信辽阳”、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第三条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互相通报重要工作情况;通报联系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听取市总工会在市政府及其各部门研究涉及职工利益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企业管理、企业改制重大措施时的意见和建议;沟通和协商解决工会工作和工运事业发展中需要政府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政府工作中需要工会发动职工群众解决的有关问题,以及其他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第四条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市长或联系工会工作的副市长与市总工会主席商定。
第五条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遇有重大和紧急问题,经双方商议可随时召开。
第六条联席会议参加人员:市长、常务副市长、有关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有关委办局负责人,市总工会主席、副主席、党组成员、市总工会秘书长。会议由市政府领导同志主持。
参加联席会议的部门及人员,根据每次会议的具体内容确定。
第七条联席会议的组织筹备。原则上由市政府和市总工会轮流承办,承办方负责会务工作。
市政府提出的议题,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筹备,并将有关情况在会前提供给市总工会。市总工会可根据确定的议题,通过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反映情况,做好议题的准备工作。
市总工会提出的议题,由市总工会负责筹备,并将有关情况在会前提供给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就联席会议议题相关事项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做好协调工作,并确定参加会议的具体人员。
第八条联席会议办事机构分别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和市总工会办公室,各指派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
第九条每次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由市政府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下发。根据会议精神,特别是就会议议定事项,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责任制,抓紧落实。市总工会分管领导及各部门应主动与市政府相关部门沟通,抓好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第十条市政府与市总工会根据此制度分别督促和指导县(市)区政府和工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