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4年全市一区四县及市直相关部门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考核结果及兑现奖金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丽政办发[2005]8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按照2004年市人民政府与各区、县及相关部门签定的《丽江市2004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目标责任书》、《丽江市项目前期工作责任状》,依据市统计局《2004年丽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及各区、县和市直部门完成省级、市级批准的前期工作项目数,现将2004年全市一区四县、五个行业主管部门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考核结果及兑现奖金通知如下: 一、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奖金 区、县(部门)获奖等级奖励金额(万元) 古城区人民政府 一等奖 4 玉龙县人民政府 一等奖 4 华坪县人民政府 一等奖 3 市规建委 一等奖 3 市交通局 一等奖 2 永胜县人民政府 二等奖 2 二、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目标奖金 区县(部门)获奖等级 奖励金额(万元) 玉龙县人民政府 一等奖4 古城区人民政府 二等奖3 市开发投资公司 二等奖1 古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等奖1 三、项目协调服务部门 分别给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计委、市财政局、统计局、国土局、水电局、扶贫办、招商引资办予以奖励。 望各区县、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划拨到市计委,请获奖单位到市计委兑现奖励资金。
二OO五年六月九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