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9C章赋权条文 (第359章第1(2)条) (本为1988年第107号法律公告) 总督现根据《辅助医疗业条例》第1(2)条,指定1988年4月8日为该条例第2条及第II部适用于该条例附表第1、2、3、4及5项所指明的专业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