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关于车船使用牌照税的规定”已被《湖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发布日期:2007年5月19日实施日期:2007年5月19日)废止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 (第241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北省关于外商华侨台港澳同胞投资企业的规定>的决定》已经2002年11月18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罗清泉 二00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北省关于 外商华侨台港澳同胞投资企业的规定》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决定:对1995年9月21日发布的《湖北省关于外商华侨台港澳同胞投资企业的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删除第三十二条。《湖北省关于外商华侨台港澳同胞投资企业的规定》根据上述决定作相应修改后,重新发布。 二、在本省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台港澳同胞投资企业以及外籍个人、台港澳同胞,按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10号)的规定,征收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 城市房地产税只征收房产税,不征收地产税。房产税征收地区为城市(包括城市郊区、县城、建制镇)及工矿区;计税标准为房产值一次性减除20%的余值;年税率为1.2%。出租房产的,按年租金收的12%计征。 车船使用牌照税在全省范围内按固定税额征收,其税额标准见附件。 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具体征收办法,由省地方税务局按照有关规定制订,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决定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车辆使用牌照税税额表 ┌──┬─────────┬────────┬───┬──────────┐ │类别│项目│计税标准│年税额│ 备注 │ ├──┼─────────┼────────┼───┼──────────┤ ││ 乘人汽车 │ 每辆 │ 320元││ │├─────────┼────────┼───┼──────────┤ │机│ 载货汽车 │按净吨位每吨│ 60元 ││ │动├─────────┼────────┼───┼──────────┤ │车│ 拖拉机 │按净吨位每吨│ 30元 ││ │├─────────┼────────┼───┼──────────┤ ││ 轮式自行专用机械 │按净吨位每吨│ 50元 │ 包括自制简易货车 │ │├─────────┼────────┼───┼──────────┤ ││ 二轮摩托 │每辆│ 60元 ││ │├─────────┼────────┼───┼──────────┤ ││ 三轮摩托 │每辆│ 80元 ││ │├─────────┼────────┼───┼──────────┤ ││ 轻便摩托 │每辆│ 40元 ││ ├──┼─────────┼────────┼───┼──────────┤ │非│ 畜力驾驶 │每辆│ 32元 ││ │机├─────────┼────────┼───┼──────────┤ │动│ 人力驾驶三轮车 │每辆│ 24元 ││ │车├─────────┼────────┼───┼──────────┤ ││ 板车 │每辆│ 10元 ││ └──┴─────────┴────────┴───┴──────────┘ 船舶使用牌照税税额表 ┌───┬─────────┬───────┬────────┐ │类别│ 计税标准 │ 每年税额 │备注│ ├───┼─────────┼───────┼────────┤ ││150吨以下 │每吨1.20元│ 按净吨位计征 │ │├─────────┼───────┼────────┤ │机│151吨至500吨│每吨1.60元│按净吨位计征│ │动├─────────┼───────┼────────┤ │船│501吨至1500吨 │每吨2.20元│按净吨位计征│ │├─────────┼───────┼────────┤ ││1501吨至3000吨│每吨3.20元│按净吨位计征│ │├─────────┼───────┼────────┤ ││3001吨至10000吨 │每吨4.20元│按净吨位计征│ │├─────────┼───────┼────────┤ ││10001吨以上 │每吨5.00元│按净吨位计征│ ├───┼─────────┼───────┼────────┤ ││10吨以下│每吨0.60元│按载重吨位计征│ │├─────────┼───────┼────────┤ ││11吨至50吨│每吨0.80元│按载重吨位计征│ │├─────────┼───────┼────────┤ │非│51吨至150吨 │每吨1.00元│按载重吨位计征│ │机├─────────┼───────┼────────┤ │动│151吨至300吨│每吨1.20元│按载重吨位计征│ │船├─────────┼───────┼────────┤ ││301吨以上 │每吨1.40元│按载重吨位计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