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部门】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19
【实施时间】 1970-08-19
【效力属性】 有效
鉴于常务委员会会议室计算机表决系统已经安装完毕,决定自1987年11月22日起启用。今后凡用该系统通过的各项议案和人事任免名单,均具有与其他表决方式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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