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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昌平区昌百路和南金路部分路段施工期间禁止通行的通告


【颁发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文字号】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09年第4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经有关部门批准,昌平区昌百路和南金路将进行地铁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7月6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止,对昌平区昌百路和南金路部分路段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昌百路(怀昌路至南金路)禁止车辆、行人通行。车辆、行人可绕行南丰路、南环路、内环西路。 二、南金路(南邵中心幼儿园门前至内环西路)禁止车辆、行人通行。车辆、行人可绕行南环路和内环西路。 特此通告。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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