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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


【颁发部门】 巴中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巴府发[2009]2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两个加快”、“三个全面推动”和市委“两个强力推进”,有效解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层次矛盾和融资难的瓶颈制约,按照新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三分开、三统一、三结合”的原则,市委二届80次、81次常委会议和2009年4月17日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及6月14日市委“六路建设”专题会议精神,经研究,同意成立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市工作全局,实施资源、职能、资金、股本、资产大整合,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投资、法人治理”的股份制运作方式组建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现“投资-建设-回报-再投资”良性发展。待今后条件成熟时,再按照一个行业一个投资公司或一个优势企业的思路,积极组建各类专业性产业投资公司,形成投资公司“1+N”组建模式。 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挥六大平台作用,即:成为市委、市政府战略意图的产业投资平台;以市场方式进行资本运作的融资平台;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实现国有资本有序进退的产业整合平台;促进先导性产业发展和企业科技创新的创业投资平台;对国资机构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股权管理平台;企业实施债务重组,以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服务平台。 二、整合方向 按照资本最大化、资产最优化和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实施资源、职能、资金、股本、资产大整合,分五年将市、县(区)城市规划区土地、政府全部经营性资产(含无形资产)、企业国有股权及货币资金作为注册资本金纳入新组建的投融资公司,并在资本运作中逐步壮大资本金。 整合后可作为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国有资产主要包括:市本级全部经营性国有资产;市、县(区)共同筹集的货币资金(含2009年地方债券收入);市、县(区)政府投资所形成的股权划转;营运收入(含投资收益、项目开发收益、产权转让收益、其他经营收益等);市、县(区)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储备;公交线路、商业广告及出租车经营权;供水、供气等特许经营权;市政府授权的其他资产。 巴中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只从事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的政策性业务,并更换公司名称,其企业资本金、融资等业务划归新组建的公司。市、县(区)其余企业在股权和资产整合后,相应变更注册登记为新组建的投(融)资公司所投资的全资、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即母子管理体制。 三、公司性质 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公司制法人企业。实行公司化的“母子管理体制”和“股份制经营”。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对该公司的政府出资人职责。 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行董事长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成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根据各股东的提名,严格按公司章程选举产生,其余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开招聘。公司创建之初,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人选在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后由市级机关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兼任。 五、公司注册资本筹措 在坚持“入股自愿、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吸收各县(区)股本和按照出资比例及银行放大额度的多少对县(区)进行融资(或担保)的前提下,设置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72.5989 亿元(分五年到位)。其中:货币资金5亿元(2009年发行地方债券2.1亿元;现金注入2.9亿元,即各县(区)五年内各投资7000万元<巴州区8000万元>,每年1400万元);土地储备19,000亩(市级7000亩,三县各4000亩),计价64亿元;市本级国有股权及国有净资产2.5989亿元;无形资产1.0亿元。 2009年首期注册资本登记为22.7376亿元,占31.32%,其中: 1、货币资金2.66亿元(2009年地方债劵收入2.1亿元<其中:市本级1亿元,平昌0.3亿元,通江、南江各0.4亿元>,各县(区)注入现金0.14亿元,计0.56亿元)。 2、土地储备5,400亩,计价19.2亿元。其中:市本级3,000亩,计价12亿元;平昌800亩,计价2.4亿元;通江800亩,计价2.4亿元;南江800亩,计价2.4亿元。 3、市本级企业国有股权及国有净资产0.8776亿元。 六、经营范围 公司除按照出资比例和银行放大额度的多少对市、县(区)进行融资(或担保)及通过资产出让、出租、资产收购、资产置换、参股控股、委托贷款、结构调整、发行企业债券等资本营运手段和方式,经营好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外,公司将主要投向政府确定的有收益的基础性设施项目、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投资项目由市委、市政府确定。在一定规模内有收益的经营性项目投资,在坚持投资收益最大化和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下由公司确定,以确保公司实现健康持续发展。 七、职责分工 为确保公司组建的顺利完成,市政府决定成立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筹建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具体负责公司筹建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到位,决心下够。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各自责任,特事特办,以确保公司顺利组建。 (一)市财政局负责于2009年7月10日前足额归集和划转首期注册登记的市本级地方债券资金;各县(区)分年筹措的货币资金直接划转到拟组建的公司,其中2009年筹措部分须于7月10日前划转到位。 (二)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于2009年7月30日前,完成对市、县(区)城市规划区土地的核实、审批、确权及权属划转等相关工作,市规划和建设局积极参与配合。 (三)市国资委负责于2009年7月30日前完成股权及经营性资产的评估核准、划转和验资等工作。 (四)市工商局要全力支持和办理公司注册登记的相关事宜,市国资委要积极参与配合。 八、其他问题 (一)对土地和资产在产权划转中所涉及到的有关登记税费(工本费除外),有关部门应予缓缴、减缴或免缴。 (二)公司成立之初所需评估和验资(按国家规定标准的50%以内)、工商登记、办公场地租赁及相关前期费用由市财政审定后专项拨付,计入公司运营成本。成立以后按“分年确定,保证运转”的原则确定营运费用。 附件: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筹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筹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蒲波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宣迅 市委常委、市国资委党委书记 魏文通 副市长 成员: 成和容 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程青兰 市发改委主任 周仁义 市财政局局长 周朝康 市规划和建设局局长 侯中文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自力 市国资委主任 邓萍 市工商局局长 王永强 市人行行长 欧俊 市银监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张平阳 巴州区政府区长 刘凯 南江县政府县长 邱锋成 通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根生 平昌县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国资委,由王自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国资委副主任蔡建国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章程的草拟、工商注册登记、验资评估、土地权属划转、国有股权变更登记、银行开户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组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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