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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隐患排查治理督查调研组反馈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字号】 吉安委办字[2009]4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安委会,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7月17日至21日,国务院安委办隐患排查治理督查调研组对我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情况进行了督查调研。期间,听取了省政府安委办、长春市、吉林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九台市人民政府的汇报,现场检查、抽查了中国黄金集团夹皮沟矿业公司、辽源矿业集团龙家堡煤矿、磐石市东宁街蚂蚁采石场等12户企业。督查调研组对吉林省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评价是:吉林省委、省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优先考虑、同步推进、重点落实,抓的实、抓的细、抓的紧、抓的好 ,“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地、各有关部门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确保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一、督查调研组指出的主要问题 一是“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工作进展还不平衡。少数地方和单位重视不够,没有具体方案,未制定推动措施,工作力度不够,还有死角,还存在没有深入下去的现象。 二是隐患排查不全面、不细致。排查的企业覆盖面还没有完全到位,已经排查的企业隐患数量少,重大隐患整改率偏低。从现场检查情况看,个别企业隐患排查记录不规范。 三是个别企业现场管理混乱,隐患仍随处可见。个别企业现场管理不严、不细、不精、不实,职工安全意识差。 四是少数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以包代管。 二、督查调研组对下一步工作的意见 (一)进一步推进“三项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的又一重大决策,是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全面履行职责、有效开展工作的重要抓手和载体,是搞好“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三项行动”是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通过“三项行动”来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建立安全生产的法制秩序,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下一步要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深化工作。要以整顿关闭为重点,深化 “执法行动”,重点打击非法违规行为;以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为着力点,深化 “治理行动”,重点是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三农”(农用车船、农村道路、农民建房)等;以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营造安全氛围为目的,坚持经常性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 (二)结合加强“三项建设”,继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将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在安全生产领域全面推开,要尽快制定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的具体办法和政策措施,加强领导、全面部署、狠抓落实、勇于创新,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一是全面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要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在本企业的贯彻落实,要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责任体系,实行全员化、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安全管理,要保证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进步,认真排查治理隐患,严肃查处事故,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全面落实地方各级安全监管责任。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分解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形成目标责任体系,安全监管人员要深入企业、深入现场,搞好调研和行政执法,要强化责任追究,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要不断完善安全投入机制、淘汰落后机制、安全诚信机制、安全与保险互动机制、联合执法机制等等。四是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要大力引进专业人才,加强监管队伍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教育培训,提高履职能力,要加强安全监管装备建设。五是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要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要制定方案,明确目标,有序有力地推进。六是要切实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要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引进国际高精尖设备,提高救援能力。 (三)加大投入,狠抓落实,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吉林省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检查和下半年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对策措施和具体要求,目前都已经非常明确,关键在于真抓实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特别是要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弥补安全欠账。要采取有效的机制和措施推动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引导、督促、检查,要建立隐患排查、登记、督办等制度,对重大隐患的治理要跟踪督导、挂牌督办。要下大力气提高重大隐患的整改率,依靠专家,进行拉网式排查,真查真治,细查细治,彻查彻治。要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和重点企业。煤矿重点排查瓦斯、水害等方面隐患,防范瓦斯、透水等重特大事故。非煤矿山重点排查爆破作业及采空区、排土场、病险尾矿库等方面隐患,防爆破伤害、防冒顶、防坍塌、防坠落、防透水、防溃坝。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隐患,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全力防范事故。要培养树立典型,用典型经验引领和推动工作。 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有机结合,共同推进。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年”总体工作部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搞好“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又是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的有效途径和载体。在具体工作中,要善于融会贯通、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在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所采取的正确方针和“一揽子计划”正在发挥作用,全国房地产升温,又一个建筑高峰来临,也将带动钢铁、石料等相关行业回暖,这样一个关键时期,也可能是各类事故反弹的敏感时期,必须更加认真负责、扎实有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尤其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的工作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进一步加强“三同时”工作。要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按照规定应履行“三同时”手续而未履行的企业,坚决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要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力度,强化对“三同时”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进一步做好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首先,要做好汛期的各种预案,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其次,要加快进行煤矿、水库、尾矿库、河道、堤坝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准备。第三,要落实各类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防透水、淹井、坍塌、滑坡等安全措施,做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雨季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三、贯彻落实督查组反馈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加强跟踪督查,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二)各地、各部门要把督查调研组提出的工作意见,贯穿于实际工作当中,举一反三,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切实采取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请各地、各部门将整改落实情况于8月10日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赵忠斌 联系电话:0431-85096381;0431-8509330(带传真) 电子信箱:zhaozb@jl.gov.cn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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