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发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吉政办函[2009]9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组织,根据 《省直非常设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建立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是:研究全省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和农业综合开发重大项目的安排,协调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有关问题。 二、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由省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参加。 三、省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具体负责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四、联席会议成员需要调整时,由有关成员单位报省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 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 王守臣副省长 副召集人: 李福升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 孙玉刚省财政厅副厅长 闻国志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伟汉省科技厅副厅长 田玉山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孙冀省水利厅巡视员 陈巳省农委副主任 栾胜宽省林业厅副厅长 贾涛省畜牧局局长 李禾省供销社副主任 罗振锋省农科院副院长 雒鹏飞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