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关于重庆合川钓鱼城遗址始关门、护国门抢险维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颁发部门】 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发文字号】 渝文广行管[2009]11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钓鱼城遗址博物馆:
你馆《关于审核重庆合川钓鱼城遗址始关门、护国门抢险维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钓博文〔2009〕4号)收悉。经我局组织专家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为抢险加固工程,设计方案符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原则,符合文物抢险加固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该方案。 二、方案中应补充完善护国门防灾设计内容,主要为门楼的防虫、防水、防雷措施。 三、建议进一步核实护国门的经费估算。 四、请你馆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尽快组织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施,避免造成对文物的进一步损害,并加强对工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文物、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二○○九年七月三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