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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正新街、虎门巷等路段实施单向通行的通告


【颁发部门】 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进一步提升支路的交通功能,缓解停车矛盾,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决定从2009年7月11日起,正新街、虎门巷、体育路、清新巷、城基路(永乐路至合群路段)对机动车实施单向通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单向行驶方向及时间 正新街全天机动车由富水中路方向往中华中路路方向行驶; 虎门巷全天机动车由友谊路方向往普陀路方向行驶; 体育路7:00--22:00机动车由解放路酒厂路口方向往体育馆方向行驶; 清新巷7:00--22:00机动车由青云路方向往解放路方向行驶; 城基路(永乐路至合群路段)全天机动车由永乐路方向往合群路方向行驶; 二、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九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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