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重新核定武汉商贸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的函》(武教函[2009]58号)收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5]309号)规定,经审核,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武汉商贸职业学校正式收费标准为:
(一)学费35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800元/生、学年;
(三)书本费据实收取。
二、请学校在实施收费前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在校内醒目位置长期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监督举报电话。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