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吴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关于开展查处取缔黑网吧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和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关于开展查处取缔黑网吧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中央文明办、公安部、文化部、工信部、关工委《关于加强协调配合开展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的通知》(工商个字〔2009〕96号)及全国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取缔无证无照、证照不齐及超经营范围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的“黑网吧”,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市工商局牵头、文体局、公安局、电信局、教育局、文明办、团市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市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吴忠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协调,组长由牵头单位担任。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统一协调全市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工作。
二、整治目标和重点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严控总量、调整存量、优化结构的总体部署,查处取缔吴忠市范围内以各种形式存在的“黑网吧”,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网吧经营行为,完善网吧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网吧市场秩序根本性好转。
专项整治工作以无证无照经营为重点整治对象;以假期和双休日为重点整治时段;以农村乡镇、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为重点整治区域,坚决取缔“黑网吧”;整治以电脑学校、劳动职业技术培训班、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行为;严厉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行为;打击网上传播有害信息行为,净化和规范网络文化经营活动。
三、整治措施
(一)建立教育警示机制
1、以教育部门、相关单位消费维权进校园为平台,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青少年沉迷网吧的危害、消费维权等知识纳入教育内容。
2、广泛开展宣传。组织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广泛宣传网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和取得的成效,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查处取缔“黑网吧”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时报道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情况,形成共同围剿“黑网吧”的社会氛围。
3、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各有关行业协会定期组织网吧经营者学习互联网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规定,提高经营者自律能力。
(二)建立举报申诉机制
1、在网吧及中小学校公布监督电话和设立举报信箱。市民发现“网吧”存在违规行为或无证照经营的,可拨打110(公安)、12315(工商)、12318(文化)举报电话举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举报督办记录存档备查。对群众举报的黑网吧线索和上级机关督办的黑网吧案件,建立受理档案以备查阅,做到件件有记录,逐一查实,逐一反馈。
3、充分发挥新农村信息化建设平台作用。针对网吧向农村转移,场所小型化、隐蔽化的新特点,在乡村聘请义务监督员,及时发现和举报黑网吧。
(三)建立巡查督导机制
1、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规范市场巡查次数,每年开展一到两次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黑网吧现象较严重,查处取缔工作不力的区域,可授权非该区域属地管辖的部门予以查处取缔。
2、建立监管档案备查。在网吧建立统一的网吧监管档案,将签订的经营责任书、网吧自律制度、网吧联络员制度、市场巡查表、专项整治检查表、提示书及宣传资料规范存档备查。
3、亮照经营。建立网吧统一证照栏,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四)建立信息公示机制
1、建立网吧区域分布图。工商部门在工商所在高危行业区域分布图中明确标识网吧区域分布,其他部门根据监管职责开展此项工作。
2、媒体发布黑网吧名单。对查处取缔黑网吧的网吧名称、业主姓名、网吧地址、被查封时间,通过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对问题突出的“网吧”,邀请媒体进行跟踪报道,予以曝光。
(五)建立协作机制
1、建立与运营商工作通报制。按照文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净化网吧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市发〔2009〕9号)要求,主动与电信、联通等宽带接入服务企业签订经营责任书,明确责任义务,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相关行政部门对查处取缔的黑网吧,及时向为该黑网吧直接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企业去函告知,通知其终止接入服务。对明知黑网吧而为其提供连接服务的,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进行查处。
2、建立联系会议制度。落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监管机制的意见》,制定工商、公安、文化、通信等部门的联系会议制度。
四、部门职责
1、工商局主要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营业执照的核发,依法执行先证后照规定;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执照的年检,严格审查前置审批手续的有效性;对为黑网吧违法提供接入服务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企业进行查处;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
2、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对未落实实名登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对在网吧制作传播有害信息、利用网吧进行“黄赌毒”违法活动、进行危害信息网络安全活动以及违反治安、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的查处。
3、文体局主要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关;严格执行中小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定;对接待未成年人、超时经营“网吧”的查处。
4、电信部门主要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入服务的监管;在签订接入服务合同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按规定终止黑网吧的接入服务。
5、教育局主要负责对学校内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加大各级各类学校对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网络资源,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上网条件,提倡中小学校的计算机教室在课余时间对学生开放。
6、文明办主要负责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建立居民社区和农村村委会积极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
7、团市委主要负责加强青少年网络文明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我管理,自觉远离网吧。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黑网吧整治工作,建立地方党委、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分工协作,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并举,城市社区和农村村委会积极参与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加强协调,密切合作。切实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监管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145号)文件精神,各部门及时沟通,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在行动上统一步调,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部门按照“谁最先许可,谁组织查处”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切实将“黑网吧”整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