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三亚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7月10日
三亚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我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营造健康和谐的城市环境,现结合三亚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省第五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岛和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的发展目标,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营造优美、整洁、有序、靓丽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整治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现象;
(二)整治城乡卫生脏乱差现象;
(三)整治车辆乱停放现象;
(四)提升市民的卫生意识;
(五)建立健全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1、“门前三包”责任制度;
2、“五小”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3、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4、除“四害”长效管理制度;
5、卫生保洁长效制度。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三亚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各项整治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王勇(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
杨逢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 组长:
王诚安(市政府副市长)
李柏青(市政府副市长)
郭保红(市政府副市长)
容丽萍(市政府副市长)
姚磊(市政府副市长)
王少山(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
马业仲(市政府秘书长)
王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忠江(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张天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兰文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钱忠明(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局长)
李瑜(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陈运义(市交通局局长)
蔡仁武(市工商局局长)
关进敏(市国资委主任)
张凤祥(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高明(市财政局局长)
潘国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邓忠(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洪海(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
吴海钰(市商务局局长)
曹瑜(市教育局局长)
陈志勇(市卫生局局长)
杜丽银(市旅游产业发展局局长)
苏云(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廖民生(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局长)
张作壮(市爱卫办主任)
徐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李廷松(三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文开平(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陈跃(河东区工委书记)
张羽飞(河西区工委书记)
李骥(海棠湾管委会主任、海棠湾镇镇长)
王昱正(田独镇委书记)
王裕雄(凤凰镇委书记)
陈正光(天涯镇委书记)
陈阵(崖城镇委书记)
李开文(育才镇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爱卫办,负责环境综合整治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郭保红副市长兼任,副主任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爱卫办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从各有关单位抽调。
四、任务分工
(一)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现象整治和管理
1、整治胜利路、团结路、和平街、祥瑞路、商品街中巷、河西路春园段以及第一、二、三农贸市场,榆林市场,金鸡岭市场,槟榔市场,月川市场等市场周边的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的现象。(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卫生局、河东区、河西区、市场业主)
2、按照“不扰民、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交通”的原则,在有条件的区域和路段设立疏导点、规范和疏导小街小巷经营行为,并设立“市民监督牌”,公示疏导点的范围、性质、营业时限、卫生责任、文明规定及管理人和监督人的姓名、电话,将经营资格与卫生标准打捆管理,卫生不达标者取消经营资格。(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河东区、河西区、市工商局、市卫生局)
(二)城乡卫生脏乱差现象整治和管理
1、将全市进行卫生责任划块管理,各区、各镇对本辖区卫生状况负责,市领导包点单位、市直包点单位和卫生责任区详见《三亚市环境卫生责任片区领导包点和挂钩单位分工表》(附件2),卫生责任区内要求每月要开展一次大扫除,对重点难点区域组织全市力量进行突击大行动。(牵头单位: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区管委和各有关单位)
2、在各镇和各村民委员会设置垃圾收集点,建立卫生清扫队伍,做到定点收集、定时清运、定人清扫。(牵头单位:市园林环卫管理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镇政府)
3、在城区设置合理的垃圾压缩收集站和公共厕所。(牵头单位: 市园林环卫管理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市财政局)
4、动态检查市政道路及设施,及时维修和完善市政设施,做到随坏随修、随丢随换。(牵头单位:市规划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5、动态检查排水管网,并加以完善,防止污水横流,雨水排放不畅等现象发生。(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6、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做到全天候保洁,交接班不留空档,无大面积漏扫现象,道路保洁做到路见本色;加强垃圾收运管理,做到无垃圾积压,无桶点暴满,保证车走桶点干净;全面实行垃圾袋装收集,力争垃圾袋装率达100%;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加强辖区内公厕日常管理,确保公厕内部设施齐全,功能完好,卫生达标;加强水域保洁工作,确保市区河、海水面清洁。重点加强小街小巷环境卫生和夜间垃圾的管理。(牵头单位:各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责任单位: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市规划建设局)
7、每年重大节日,组织社会各界、辖区单位开展大清扫活动,搞好公共场所、庭院环境卫生,大力清除社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卫生死角;对重要商业区、主要道路及建筑工地周边进行冲洗,清除路面污渍粉尘,净化市区环境。(牵头单位:各镇政府、各区管委会)
8、打击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尤其是乱倾倒建筑垃圾和运输过程污染道路的行为,全面清理城区和城郊的建筑污泥渣土。(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局)
9、加大对乱倒垃圾、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核、烟头纸屑、食品包装等有损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力度。在市区“垃圾乱扔”现象严重的点位设置禁令告示牌和设置处罚点,实行严管重罚。(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园林环卫管理局)
10、按照国家标准配设果皮箱,重点在商业、金融街道,主干路、有辅道的次干路。推行“摊前一个桶”工程,动员临街道路两侧饮食店、大排摊档业主设专用带盖垃圾桶存放垃圾。(牵头单位:市园林环卫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管委会、各镇政府)
11、强化环卫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持果皮箱和垃圾箱桶完好,箱体外表整洁,箱内垃圾及时清除,不满冒外溢。(牵头单位:市园林环卫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管委会、各镇政府)
12、加强对洗车场(站)的管理,对乱搭乱建污染环境、不具备经营条件的限期整改或予以取缔。(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市规划建设局、市水务局)
13、加强辖区单位、居民区和镇区除“四害”工作,对公共场地、闲置空地、市政下水管道、河流、湖泊、主要道路绿化带、公园和旅游景点进行除“四害”工作。(牵头单位:市爱卫办,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市CDC)
14、加强施工工地管理,做到建筑工地有围档,工地卫生管理规范。(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
(三)车辆乱停放现象的整治和管理
1、重罚车辆违法停放的行为,重点对解放路、河西路春园段、胜利路、河东路、祥瑞路、团结街、商品街、港华街等占用行车道、人行道违法停放车辆的行为进行严罚。(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区管委会)
2、加强对摩托车、非机动车停放点的管理,取缔擅自设置的停放点,规范经批准设置的停放点,做到停车进场进点,停放有序。(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局)
3、恢复建筑配套停车场功能,重点恢复大型公共建筑、写字楼、宾馆、市场等原有停车场功能。(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4、出台实施道路临时停车场专项规划,按专项规划对主城区范围内停车场进行重新调整。(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
5、加大对违章入市、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非法拼装、超期报废、非法营运的机动三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占道经营的农用车的查处力度,确保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的交通安全秩序。(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局)
6、加大对违法入市的人力三轮车的查处力度,确保交通安全秩序。(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区管委会、各镇政府)
7、打击非法生产、改装、销售摩托车、汽车、人力车等“三车”等违法行为,堵截非法生产、改装的“三车”流入市场,从源头上治理违法“三车”。(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
(四)提升市民的卫生意识
1、广泛开展卫生宣传活动,创造“人人讲卫生”的氛围,让广大市民懂得如何讲卫生、如何做好卫生。(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健康教育所、各区管委会、各镇政府)
2、举办卫生知识竞赛活动。(牵头单位:市健康教育所,责任单位:各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市教育局、市妇联、团市委)
3、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责任单位:市健康教育所)
4、将卫生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定期组织学生上街开展打扫洗刷和拣垃圾公益活动,培养学生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的习惯。(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五)建立健全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体制
1、加强“门前卫生三包”责任管理,落实门前卫生责任制。临街单位、铺面“门前卫生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到98%以上。督促沿街单位、店铺履行职责。对“门前卫生三包”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店户,依法进行劝导教育或实施行政处罚。(牵头单位:各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责任单位: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
2、加强卫生保洁长效管理,确保保洁达到16小时以上。采用市场化承包运作的方式承包道路保洁,对于破产企业住宅区的卫生管理,由各区管委会、各镇政府统计上报市园林环卫管理局,由市园林环卫管理局上报市政府按标准统一安排经费,由属地环卫队伍进行卫生保洁。(牵头单位:各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责任单位: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市财政局)
3、建立健全“五小”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对“五小”卫生进行分类管理、指导,做到证照齐全、经营规范。(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单位:各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市工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4、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由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向全市公开招聘卫生监督员并进行上岗培训,对全市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由市爱卫办成立环境卫生专业检查队伍,定期对全市单位进行百分制评比打分,按区、镇、社区、村、单位、宾馆酒家等分类检查评比。(牵头单位:市爱卫办,责任单位:市卫生监督所、市CDC、三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5、建立除“四害”长效管理制度。加强除“四害”执法工作,对不开展除“四害”活动的单位予以惩罚,对新建项目要完善防“四害”设施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市爱卫办,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CDC、市规划建设局)
五、具体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专抓专管,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单位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片区,将整治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制定出具体的工作方案,制定倒计时安排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打好攻坚战,保证综合整治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三)条块结合,加强协调。在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的基础上,条块结合加强部门协作,完善和建立工作机制,提高整体工作水平。一是建立工作进度效果信息报送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将工作倒计时安排表报送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 10日前向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度或效果情况(电话:88271170,传真:88255572,电子信箱:sanyaawb@126.com)。二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人员,结合各成员单位报送的进度效果信息,采取“周检查、月通报”的办法,对各成员单位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监督检查将采取社会检查评比和专业检查评比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社会性检查评比由聘请的卫生监督员负责,专业检查评比由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检查评比组负责,对检查评比中排名末三位的责任片区责任人将进行问责。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听取任务落实情况报告,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推进工作落实。四是实行问责制度。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三亚市环境综合整治问责办法》进行问责。
(四)讲究实效,重在落实。各镇、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强化常态管理,巩固和提高集中整治成果,对尚未完成的任务或尚未达到要求的项目,要抓紧时间进行整改和完善;已达标的要加强管理,坚持常态,确保不反弹。
(五)宣传造势,营造氛围。重视抓好舆论导向,集中力量、集中主题、集中时段,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意义,全面提高市民素质和文明意识,使环境综合整治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动,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卫生脏乱差的现象进行强度曝光,促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附:1、三亚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2、三亚市环境卫生责任片区领导包点和挂钩单位分工表
附件1:
三亚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任务
主要内容、要求及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节点
备注
一
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现象的整治
1、突击整治胜利路、团结路、和平街、祥瑞路、商品街中巷、河西路春园段以及第一、二、三农贸市榆林市场、金鸡岭市场、槟榔市场、月川市场等市场周边的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的现象。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工商局、市卫生局、河东区、河西区、市场业主
2009年7月30日
2、按照“不扰民、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交通”的原则,在有条件的区域和路段设立疏导点、规范和疏导小街小巷占道经营,并设立“市民监督牌”,公示疏导点的范围,性质、营业时限、卫生责任、文明规定及管理人和监督人的姓名、电话,将经营资格与卫生标准打捆管理,卫生不达标者取消经营资格。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河东区、河西区,市工商局、市卫生局
2009年7月30日
三亚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任务
主要内容、要求及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节点
备注
二
城乡卫生脏乱差现象的整治
1、将全市进行了卫生责任划块管理,各区、各镇对本辖区卫生状况负责,市领导挂点单位和市直包点单位和卫生责任区详见《三亚市卫生责任区领导包点和挂钩单位分工表》,卫生责任区内要求每月要开展一次大扫除,对重点难点区域组织全市力量进行突击大行动。
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镇政府、各区管委和各有关单位
全年
2、在各镇和各村民委员会设置垃圾收集点,建立卫生清扫队伍,做到定点收集、定时清运、定人清扫。
市园林环卫管理局
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各镇政府
全年
3、在城区设置合理的垃圾压缩收集站和公共厕所。
市财政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全年
4、动态检查市政道路及设施,及时维修和完善市政设施,做到随坏随修、随丢随换。
市规划建设局
市国资委
全年
5、动态检查排水管网,并加以完善,防止污水横流、雨水排放不畅等现象发生。
市水务局
全年
三亚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任务
主要内容、要求及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节点
备注
二
城乡卫生脏乱差现象的整治
6、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做到全天候保洁,交接班不留空档,无大面积漏扫现象,道路保洁做到路见本色;加强垃圾收运管理,做到无垃圾积压,无桶点爆满,保证车走桶点干净;全面实行垃圾袋装收集,力争垃圾袋装率达100%;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加强辖区内公厕日常管理,确保公厕内部设施齐全,功能完好,卫生达标;指导监督水域环卫承包公司加强水域保洁工作,确保市区江、河、湖、海水面清洁。重点加强小街小巷环境卫生和夜间垃圾的管理。
各区管委、各镇政府
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市规划建设局
全年
7、在国庆前,组织社会各界、辖区单位开展大清扫活动,搞好公共场所、庭院环境卫生,大力清除社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卫生死角;对重要商业区、主要道路及建筑工地周边进行冲洗,清除路面污渍粉尘,净化市区环境。
各镇政府、各区管委
2009年9月30日前
8、打击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尤其是乱倾倒建筑垃圾和运输过程污染道路的行为,全面清理城区和城郊的建筑污泥渣土。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局
全年
三亚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任务
主要内容、要求及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节点
备注
二
城乡卫生脏乱差现象的整治
9、加大对乱倒垃圾、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核、烟头纸屑、食品包装等有损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力度。在市区“垃圾乱扔”现象严重的点位设置禁令告示牌和设置处罚点,实行严管重罚。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全年
10、按照国家标准配设果皮箱,配设重点在商业、金融街道,主干路、有辅道的次干路。推行“摊前一个桶”工程,动员临街道路两侧饮食店、大排摊档业主设专用垃圾桶(带盖)存放垃圾。
市园林环卫管理局
各区管委、各镇政府,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全年
11、强化环卫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持果皮箱和垃圾箱桶完好,箱体外表整洁,箱内垃圾及时清除,不满冒外溢。
市园林环卫管理局
各区管委、各镇政府
全年
12、加强对洗车场(站)的管理,对乱搭乱建污染环境,不具备经营条件的限期整改或予以取缔。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各区管委、各镇政府、市规划建设局、市水务局
2009年7月30日
13、加强辖区单位、居民区和镇区除“四害”工作,对公共场地、闲置空地、市政下水管道、河流、湖泊、主要道路绿化带、公园和旅游景点进行除“四害”。
市爱卫办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区管委、各镇政府、市CDC
全年
14、加强施工工地管理,做到有建筑工地有围档,工地卫生管理规范。
市规划建设局
全年
三亚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任务
主要内容、要求及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节点
备注
三
车辆乱停放现象的整治
1、重罚车辆违法停放的行为,重点为解放路、河西路春园段、胜利路、河东路、祥瑞路、团结街、商品街、港华街等占用车行道、人行道违法停放车辆的行为进行严罚。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全年
2、加强对摩托车、非机动车停放点的管理,取缔擅自设置的停放点,规范经批准设置的停放点,做到停车进场进点,停放有序。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局
全年
3、恢复建筑配套停车场功能,重点恢复大型公共建筑、写字楼、宾馆、市场等原有停车场功能。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规划建设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全年
4、出台实施道路临时停车场专项规划,按专项规划对主城区范围内停车场进行重新调整。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全年
5、加大对违章入市、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非法拼装、超期报废、非法营运的机动三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占道经营的农用车的查处力度,确保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的交通安全秩序。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局
全年
6、加大对违法入市的人力三轮车的查处力度,确保交通安全秩序。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各区、各镇
全年
7、打击非法生产、改装、销售“三车”等违法行为,堵截非法生产、改装的“三车”流入市场,从源头上治理违法“三车”。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
全年
三亚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任务
主要内容、要求及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节点
备注
四
提升市民的卫生意识
1、广泛开展卫生宣传活动,创造“人人讲卫生”的氛围,让广大市民懂得如何讲卫生、如何做好卫生。
市委宣传部
市健康教育所、各区管委、各镇政府
2、举办卫生知识竞赛活动。
市健康教育所
各区管委、各镇政府、市教育局、市妇联、市团委
3、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市健康教育所
4、将卫生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定期组织学生上街开展打扫洗刷和拣垃圾公益活动,培养学生爱护环境讲究卫生习惯。
市教育局
三亚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任务
主要内容、要求及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节点
备注
五
建立健全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体制
1、加强“门前卫生三包”责任管理,落实门前卫生责任制。临街单位、铺面“门前卫生三包”责任书签订率应达到98%。督促沿街单位、店铺履行职责。对“门前卫生三包”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店户,依法进行劝导教育或实施行政处罚。
各区管委、各镇政府
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
2009年7月30日前
2、加强卫生保洁长效管理,确保保洁达到16小时以上,采用市场化承包运作的方式承包道路保洁等等,对于破产企业住宅区的卫生管理,由各区管委、各镇政府统计上报市园林环卫管理局,由市里统一按标准安排经费,由属地环卫队伍进行卫生保洁。
各区管委、各镇政府
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市财政局
全年
3、建立健全“五小”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对“五小”卫生进行分类管理、指导,做到证照齐全、经营规范。
市卫生局
各区管委、各镇政府、市工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2009年7月30日前
4、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向全市公开招聘卫生监督员进行了上岗培训,对全市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成立环境卫生检查专业检查队伍,对全市单位进行百分制评比打分,按区、镇、社区、村、单位、宾馆酒家等分类检查评比。
市爱卫办
市卫生监督所,市CDC、三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全年
5、建立除“四害”长效管理制度,加强除“四害”执法工作,对不开展除“四害”活动的单位予以惩罚,对新建项目要完善防“四害”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市爱卫办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CDC、市规划建设局
全年
附件2:
三亚市环境卫生责任片区领导包点和挂钩单位分工表
序号
责任区
责任人
包点单位
包点单位
责任人
包点领导
备注
1
商品街社区
李勇
市委办公室
市民政局
三亚市气象局
农行三亚市分行
谢月林
杜光讯
石保平
廖宝印
江泽林
2
机场社区
薛益庆
市人大办公室
市水务局
三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王法钧
许克峥
李廷松
周玉华
3
红旗社区
苏英荣
市政府办公室
市财政局
三亚电信局
马业仲
周高明
石健
王勇
4
儋州社区
何来再
市政协办公室
市发展和改革局
武警三亚市支队
建行三亚市分行
蒋明清
邓忠
何诗礼
侯凤儒
苏庆兴
5
榕根社区
蔡利
团市委
三亚国税局
人民银行三亚市中心支行
曾锋
郑强
张华强
黄明荣
6
月川社区
林世耀
市委政法委
三亚晨报社
市文联
詹兴智
黄淑贞
吴国华
王泰令
三亚市环境卫生责任片区领导包点和挂钩单位分工表
序号
责任区
责任人
包点单位
包点单位
责任人
包点领导
备注
7
西岛社区
麦养勇
市统计局
市司法局
市人防办
张利
杨少文
段国民
杨逢春
8
临春社区
李明学
市委组织部
三亚供电公司
吴勇志
黄泽波
王鸿建
9
港门村社区
唐进明
市纪委(监察局)
三亚地税局
王忠江
陈振聪
赵普选
10
下洋田社区
蒲和书
市妇联
市委老干局
三亚广播电视台
张蔚兰
全志雄
周雄
刘诚
11
新建社区
罗来红
市委党校
市人民武装部
三亚边检站
刘英
罗海南
魏刚
张萍
12
海棠湾镇
李骥
岳进
13
大东海社区
钟业宽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潘国华
王国平
林葆玉
14
光明社区
倪明操
市农业局
市科协
三亚市公安消防局
宫建国
朱智川
刘劲松
林志坚
15
海罗社区
符芳才
市司法局
三亚公安边防支队
杨少文
陈开俊
符德安
三亚市环境卫生责任片区领导包点和挂钩单位分工表
序号
责任区
责任人
包点单位
包点单位
责任人
包点领导
备注
16
红郊社区
苏文高
市委统战部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陈上荣
任熙德
庄琼菊
17
榆港社区
黎土金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民族宗教局
市委台办
市总商会
兰文全
王伟武
何朝新
黄明崇
陈家忠
18
南海社区
郑亚保
市规划建设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海警二支队
李瑜
邢打胜
李伟平
白宇
19
群众社区
方晓龙
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三亚公路局
苏云
张玉壮
王诚安
20
和平社区
邓忠伟
市商务局
市残联
三亚海事局
吴海钰
李双林
张熙鹏
李柏青
21
春园社区
郑有胥
市卫生局
市交通局
市供销社
交通银行三亚市分行
陈志勇
陈运义
田宝明
关越
郭保红
22
建设社区
陈国雄
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市审计局
三亚邮政局
廖民生
许焕中
杜标岭
容丽萍
23
三亚河水面
三亚湾绿地、海滩
市园林环卫管理局
钱忠明
姚磊
三亚市环境卫生责任片区领导包点和挂钩单位分工表
序号
责任区
责任人
包点单位
包点单位
责任人
包点领导
备注
24
东岸社区
林公文
市两级法院
市公安局
市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
周余良
张凤祥
曹兵
曾繁深
25
春光社区
陈太琨
市直机关工委
市两级检察院
蒙明珠
万才云
侯伟
26
朝阳社区
王永秀
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
三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市地震局
中行三亚市分行
陈其健
李让光
林永典
闫华
郑佩琪
27
红沙社区
邓琼秀
市总工会
市教育局
苏琼英
曹瑜
方中里
28
友谊社区
桂斌
市人事劳动保障局
市海防与口岸管理办公室
三亚海关
王永敏
左正和
刘国庆
周阳
29
丹州社区
林孟德
市旅游产业发展局
市工商局
三亚烟草专卖局
杜丽银
蔡仁武
王斌斌
林国辉
30
金鸡岭社区
卓德雄
市林业局
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三亚市安全局
孙宁
李洪海
李馨
邢孔祥
31
鹿回头社区
周凤波
市委宣传部
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
张天玉
文开平
刘丽玲
32
海坡开发区
凤凰镇委、镇政府
王裕雄
吴天直
王少山
三亚市环境卫生责任片区领导包点和挂钩单位分工表
序号
责任区
责任人
包点单位
包点单位
责任人
包点领导
备注
33
田独镇
王昱正
34
凤凰镇
王裕雄
35
天涯镇
陈正光
36
崖城镇
陈阵
37
育才镇
李开文
38
南田农场
吴玉英
39
南新农场
邱观林
40
南滨农场
蒋庭芹
41
南岛农场
刘治安
42
立才农场
林明儒
43
南红农场
符继业
市农业局
宫建国
44
三亚湾近海海面、大东海海面、三亚河出海口海面、亚龙湾海面红沙码头海面等
市海洋与渔业局
章华忠
三亚市环境卫生责任片区领导包点和挂钩单位分工表
序号
责任区
责任人
包点单位
包点单位
责任人
包点领导
备注
45
国资委属下的天涯海角景区、鹿回头公园、港务局码头、渔港码头、市食品厂、市建材厂等
市国资委
关进敏
46
三亚老火车站
何来再
47
粤海铁路海口车务段
颜跃辉
48
荔枝沟工业开发区(南山创意园区)
市科工委
詹小光
49
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
三亚亚龙湾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徐国荣
李柏青
50
凤凰岛
曾宪云
交通局
陈运义
51
安游片
4802工厂
负责人
榆林基地
丁力
52
海螺农场
榆林基地
丁力
53
师部农场
三亚警备区
司朝起
54
三亚木材厂
三亚亚龙木业公司
负责人
三亚市环境卫生责任片区领导包点和挂钩单位分工表
序号
责任区
责任人
包点单位
包点单位
责任人
包点领导
备注
55
南山文化旅游区
三亚南山文化旅游区
管委会办公室
陈小亚
56
南山大小洞天风景区
南山大小洞天
发展有限公司
杨志忠
57
美天涯热带海洋世界
美天涯热带海洋世界
管理公司
负责人
58
大东海风景旅游区
大东海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邢增平
59
蜈支洲岛风景旅游区
蜈支洲岛度假中心
负责人
60
西岛海洋文化旅游区
西岛海洋文化旅游区
管理公司
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