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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2008-2015)》的实施意见


【颁发部门】 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近年来,昆明市旅游业平稳健康发展,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8%以上,旅游总收入约占全省的三分之一,主要旅游经济指标在全国旅游城市中位居前列,旅游业已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日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2008-2015)》(云政办发〔2009〕119号),进一步加快昆明旅游业发展与改革步伐,争创昆明旅游发展新优势,将昆明建设成为世界知名的目的地型国际旅游胜地,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云南作为国家推进旅游产业综合改革试点省和昆明列为全省综合改革试点市的重大机遇,服务现代新昆明城市定位,以建设创新型旅游目的地为统领,实施政府主导、社会投资型旅游发展战略,围绕“居住在昆明、休闲在昆明、养生在昆明、体验在昆明”主题,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以拓宽融资渠道、引进社会资本为手段,以完善旅游业发展政策和支撑体系为保障,促进旅游与文化的更紧密结合,继续巩固旅游目的地地位,进一步完善服务全省的旅游集散地功能,全面提升昆明旅游国际化水平,推动旅游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现昆明旅游从单一观光型向观光、休闲、度假、康体、会展、商务复合型转变,全面提升旅游业的整体吸引力和综合竞争力,为实现昆明跨越式发展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二)总体目标 至“十二五”末,接待海外旅游者140万人次,年均增长10%;旅游外汇收入4.4亿美元,年均增长12%;接待国内旅游者5300万人次,年均增长10.5%;国内旅游收入突破390亿元,年均增长11.5%;旅游总收入达420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11.5%。确保实现旅游总收入在西部地区“争一保二”的目标,人均旅游消费水平和旅游综合效益居全国主要旅游城市前列,把昆明建设成为中国西部地区旅游强市,成为我国最重要的创新型旅游目的地和西南地区最重要的旅游集散地,为建设面向东南亚、南亚的目的地型国际旅游胜地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与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发展的主要任务 1.优化空间布局,构建特色鲜明的精品旅游片区。按照“特色、协调、配套”的原则,明确各旅游片区发展主题和定位。其中,昆明主城区为我国面向东南亚和南亚的国际商务、会展中心之一,在全省率先实现旅游业的国际化和现代化;石林、九乡片区重点发展国际观光休闲旅游产品;环滇池片区重点发展高品质居住休闲度假旅游产品;阳宗海片区重点发展国际度假康体旅游产品;轿子山建设成为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国家公园;安宁温泉片区重点发展温泉养生度假旅游产品;其他地区重点发展特色生态乡村旅游产品。合理引导旅游产业要素向昆明新机场、环滇池旅游线、安石旅游黄金线和轿子山旅游线路沿线布局,形成旅游产业要素集聚区。至“十二五”末,建成以石林、九乡、轿子山为代表的世界一流自然观光景区,以滇池旅游度假区和阳宗海旅游度假区为代表的国际一流度假区,以环滇池生态旅游项目为代表的亚洲最佳康体旅游产品集聚区等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的精品旅游区。旅游精品项目建设要坚持市场导向,注重产品定位和环境保护,通过体制创新和科学规划,提升项目的文化品位,突出特色、完善配套、形成规模,努力提高旅游综合效益。 2.加快旅游度假区建设步伐。按照实体化管理模式,加快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阳宗海省级旅游度假区和安宁温泉度假片区开发建设进度。阳宗海旅游度假区实行与我市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相同的政策。旅游度假区要进一步组建和完善管理机构,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紧紧围绕休闲度假功能,加大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大项目的引进力度,尽快构建体系完备、特色鲜明、服务规范的度假产品体系,把度假区建设成为我市旅游国际化和转型升级的示范与窗口。 3.加强旅游与文化的深度结合。发掘昆明历史文化内涵,丰富和提升昆明旅游产品内涵及可持续竞争能力。注重用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包装提升石林、云南民族村等现有传统旅游产品,再造老景区的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面向市场的文化旅游业,重点推进云南印象大剧院等凸显特色的专业旅游文艺演出剧场建设,推出一批精品旅游演艺项目。加大宗教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力度,注重宗教文化体验,重点打造西山宗教文化名山和滇池南岸盘龙寺、普照寺等佛教文化旅游片区。积极推进名人文化旅游开发,重点推进郑和、聂耳、徐霞客等历史名人旅游项目开发。加大古滇文化旅游开发力度,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开发古滇文化精品旅游项目。推进云南陆军讲武堂、云南人家等反映城市历史文化、民族民间文化、宗教文化主题的博物馆建设,打造一批博物馆类A级旅游景区。主城四区要开发建设一批小、特、精的公共文化设施和历史文化展示项目,提升昆明城市文化承载力。完成寻甸柯渡、禄劝皎平渡、“一二·一”纪念馆等三个红色旅游精品景区建设。发掘滇越铁路、驼峰航线等云南近现代及抗战历史题材,开发一批近现代历史精品旅游项目。以中国昆明国际文化旅游节、聂耳音乐节和郑和文化旅游节为载体,加大节庆的市场化运作力度,增强节庆的群众性和国际性,加快培育品牌节庆。培育旅游商品自主研发和生产能力,建立大专院校、旅游购物企业、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旅行社四位一体的旅游商品研发和生产体系,开发一批具有昆明历史和民族风格特色的旅游商品,加快旅游商品研发设计的产业化;以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为依托,打造中国西部面向东南亚、南亚的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中心。 4.打造特色都市旅游产品。全面实施旅游城市形象提升工程,围绕旅游抓城市化,打造适应游客需求的城市旅游产品体系。突出历史文化和休闲娱乐特色,打造多元化的都市旅游产品体系,重点整合包装环翠湖片区、“昆明老街”、沿盘龙江主城段、文化巷-钱局街等特色商业文化旅游街区和现代休闲产业集聚区,力争用2-3年时间,打造成为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的专业旅游街区品牌。规划建设文明街片区、环翠湖文化旅游片区、金马坊片区等反映昆明历史渊源的城市旅游访问点。加快昆明玉器城项目开发,打造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旅游购物休闲中心,将官渡古镇建设成为中国旅游名镇。加快呈贡新区都市旅游产品的规划建设,尽快形成一批具有新城新姿特色的标志性都市旅游产品。 5.加快开发康体度假旅游产品。依托气候和资源优势,面向国内外度假旅游市场,突出以高尔夫运动、温泉度假、湖滨康疗、高原养生为代表的康体度假旅游产品体系建设,重点推进环滇池康体度假片区、阳宗海休闲度假片区、寻甸塘子-凤龙湾-北大营康体度假片区、安宁温泉-螳螂川田园休闲度假片区、富民养生旅游片区为代表的享誉中外的康体度假旅游产业集聚区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定位,树立品牌,提升档次,完善服务,增强康体度假业对相关行业的拉动和辐射作用,使康体度假业成为昆明旅游业新的增长点,加快推动昆明旅游转型升级。 6.建设国际化商务会展基地。以建设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国际商务会展旅游和西部地区会展中心城市为目标,高标准规划建设商务会展基地及其配套设施。重点抓好国贸中心片区、世博新区、呈贡新区和空港经济区四大商务会展基地建设,支持具备实力的企业集团发展成为昆明会展产业的龙头集团,注重展会专业化分工和市场定位,加快完善场馆设施,加强与国际商务会展组织的合作,打造面向东盟和南亚的专业会展品牌。 7.推动乡村生态旅游产品提质增效。着力推进官渡区、西山区、石林县省级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抓好一批民族文化旅游示范性精品项目建设。做精做优官渡古镇、石林镇、团结镇、晋城镇、转龙镇、杨林镇、汤池镇、沙朗白族乡、双龙野鸭湖等一批具有历史文化背景和民族特色的休闲度假旅游小城镇;建设西山区团结镇龙潭村、富民县大营镇小水井村、官渡区福保村、石林县糯黑村等20个特色突出、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旅游特色村和乡村旅游示范基地,成功创建3个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推动旅游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性互动。 (二)改革的主要任务 1.完善旅游投融资机制。以解决旅游业投资不足、融资不畅为目标,按照投融资市场化的改革方向,着力完善政府引导机制,努力拓宽旅游投融资渠道。 (1)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导向机制。发挥政府资金对旅游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有效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加大市级财政对旅游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在旅游产业规模小、市场发育不充分的县区,可建立政府主导投资模式,加快优势旅游资源整合开发进度。 (2)积极争取金融部门融资支持。针对旅游项目前期投入大、回收期长的特点,市级融资担保公司要加大对旅游建设项目融资的支持力度,采取旅游景区门票收益质押担保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从根本上解决旅游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3)鼓励海内外社会资本投资旅游业。以大项目为载体,多渠道引进社会资金,实现资本与资源的最佳结合,重点引进国际品牌度假酒店、国际知名主题公园,力争用2-3年时间,引进一批国际知名旅游集团,建立较为完善的国际化旅游产品和服务体系。可采取政府贴息等方式,引导知名旅游企业扩大融资规模。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大型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允许与相关特许经营权和资源开发权、景区门票相挂钩,建立积极、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 2.加快旅游企业改制和优化重组步伐。鼓励和支持市内旅游景区和旅行社、宾馆饭店等相关企业通过合资、合作、兼并、拍卖、股权置换等方式进行重组,打造2-3个年营业收入超10亿元的跨地区跨行业的龙头旅游企业集团。支持省外、境外优势企业通过投资、兼并、参股、收购、迁移总部等方式开发昆明旅游资源,经营旅游业务。推动旅游企业所有制改革,市属国有资本全部退出,支持民营资本进入旅游业。鼓励我市有条件的旅游饭店集团和旅行社开展连锁经营,引导旅游饭店集团加入国际性连锁经营网络。 3.改革景区管理体制,加快旅游资源整合步伐。提倡组建跨区域旅游资源的统一管理机构,优化利益分配机制,打造大轿子山旅游区、大阳宗海旅游区等一批较为成熟的大型跨区域旅游片区。按照“活机制、增投资、实体化”的原则,加快城市公园改革步伐,把城市公园改造提升与区域综合开发结合起来,引入社会资本,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开发,打造高品质、综合型休闲旅游社区。 4.积极推进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对制约区域旅游发展和旅游企业壮大的旧体制进行大胆改革和试验。全面启动世博新区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和富民乡村养生旅游试验区各项改革试验工作。鼓励在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建立各类别旅游试验区,加快探索区域旅游业发展的新政策和新机制,积极支持旅游新兴业态的壮大和发展。有关部门要对先行先试的重点旅游项目给予资金、技术、政策等方面的支持,为全市旅游业发展提供示范。 5.加大对旅游项目用地的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将我市旅游开发用地纳入全省旅游产业土地规划,多争取旅游业用地指标。市级土地利用指标中,每年确保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旅游项目;对市级重大旅游投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优先保障土地供应。 6.优化旅游发展和投资软环境。大力推进旅游诚信建设,建立和完善旅游业地方性法规体系,依法坚决打击旅游市场不正当竞争和无证照经营旅游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规范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大幅度提升旅游服务意识和服务观念,广泛进行旅游从业服务技能和服务礼仪培训。构建旅游服务标准化体系,全面建立涵盖餐饮、娱乐、住宿、交通、景区和旅行社等领域的服务标准化体系,力争使昆明成为我国旅游服务标准化体系最健全的旅游城市。 三、旅游业发展支撑体系 (一)加大旅游市场开拓力度 加强海外市场营销,实施目的地营销策略,确定重点客源市场,实施重点营销。按照“政府补贴、市场运作”的原则,对开通昆明至欧美主要空港航线的国内外航空公司给予补贴。“十二五”期间,积极配合省推进与东盟旅游区域合作,培育起以昆明为起点的昆曼(谷)、昆仰(光)和昆河(内)无障碍国际旅游线路,吸引东盟国家游客延伸至昆明,实现我市海外客源市场的新突破。同时,巩固日韩及欧美客源市场。加强对泛珠三角地区、长江三角洲和京津地区等主要国内客源市场的营销,参与多层次、多形式的国内区域旅游合作。充分发挥昆明区位优势,强化以昆明为中心辐射全省主要旅游线路的带动作用。积极组织申办各类国际和全国性旅游文化、会议、展览、经贸活动。 (二)打造全国领先的“数字旅游”管理服务平台 以实现旅游市场动态监管和准确掌握市场运行状况为主要目的,全面整合旅游车辆GPS管理系统、导游IC卡管理系统、旅行社年检系统等各旅游业务管理系统以及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建立全国领先的数字旅游管理服务平台,使之成为旅游企业的业务操作和资源调度平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旅游管理和执法平台、旅游安全生产的事故防范和责任追溯平台,并最终成为各级领导的旅游决策信息支撑平台。 (三)实施人才强旅战略 全面实施旅游人力资源保障计划,把引进高层次人才与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结合起来,提高旅游从业者整体素质。其中,重点引进旅游规划与创意、旅游投融资、旅游企业管理、国际会展组织、旅游营销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建立高、中、低层次结构合理的旅游人才队伍。采取多种形式,每年举办培训班,加大导游等旅游服务人员培训力度,做到100%全覆盖,持证上岗,充分发挥第一窗口作用,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昆明学院要主动服务昆明旅游业发展,在旅游小语种教育、旅游新业态开发、高尔夫管理等领域引进学科带头人,开设专业课程,培养专业人才。要采取科学灵活的教育培训机制,全面推行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加强服务技能培训和服务礼仪培训,为我市旅游发展与改革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四)加快完善旅游基础服务设施 1.提升完善旅游基础设施,着力解除旅游业的交通瓶颈制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支持,高标准建成昆明至轿子山景区高等级公路,立项建设西山旅游环线公路、宜(良)九(乡)高等级旅游公路和一批景区(点)公路。协助做好昆明新机场建设工作,确保按期建成投入运营;要以国际一流旅游城市航空港为标准,配置服务海内外游客的便利化设施,打造国际一流的旅游航空服务体系。支持、配合国家和省,把加快铁路特别是高速铁路建设作为昆明乃至云南旅游二次创业的重要硬件设施抓紧抓好。 2.加快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深入推进旅游厕所工程,在全市主要景区(点)、旅游干道沿线和旅游集散地扶持建设一批星级旅游厕所,努力提高旅游厕所建设和管理水平。旅游城镇、旅游景区(点)和旅游干道的旅游标识标牌、紧急救援设施、旅游集散中心、旅游信息服务设施、汽车营地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应当纳入相关工程规划,实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四、保障措施 (一)充分发挥旅游产业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协调职能 可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研究制订旅游发展政策,加强对重大旅游发展问题的协调和工作的推进,督促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建立市级领导联系重大旅游建设项目制度,协调推进重大旅游项目建设。 (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旅游工作的领导 各县(市)区要以推进全省旅游产业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在总结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大胆探索适应旅游发展要求的管理模式,加强县(市)区旅游队伍建设,为促进旅游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和人员保障。 (三)建立健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 加强旅游部门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建立“联合办公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涉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职权以外的旅游管理和监督事务实行“转办制度”,由市、县两级旅游产业领导和办事机构转交给具有相应职能的部门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并反馈。 (四)建立旅游项目立项征求意见制度 旅游建设项目在立项时应当书面征求市和县(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按照有关建设程序报批。旅游城镇、特色旅游街区、旅游景区(点)和重大旅游建设项目,在规划条件制定阶段,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听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旅游景区(点)外联道路建设规划、旅游客运线路及站点规划时,应当听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五)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 围绕建设创新型旅游目的地的目标,争取国家和省给予昆明旅游业发展与改革先行先试权力,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对制约旅游业内部和外部环境的重大问题进行探索,总结经验,推动发展。 (六)市、县旅游产业领导机构要建立和完善促进旅游业发展的目标责任制 加强考核和监督检查,对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严重影响旅游业发展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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