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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银川市地方税务局的决定(2009)


【颁发部门】 银川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银政办发[2009]10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今年以来,银川市地方税务局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努力克服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从严带队,依法治税,负重拼搏,进一步强化税收执法,大力清缴欠税,在保障社保费正常征收的同时,税收入库保持了稳步增长。上半年共完成市级税收9102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51.2%,增收12103万元,同比增长15.3%,为保障财政收入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奖励银川市地方税务局80万元。 希望银川市地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再接再厉,戒骄戒躁,继续发扬优良作风,为全面完成2009年度税收任务、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OO九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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