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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行业员工迎世博职业技能培训登高计划实施意见


【颁发部门】 上海市旅游局

【发文字号】 沪旅[2009]13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集团):
为贯彻落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9年实施职业培训特别计划稳定就业局势的通知》的精神,我局将在上海市旅游行业实施迎世博职业技能培训登高计划,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员工参训。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围绕2010年上海世博会旅游接待和服务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旅游人才培训工作,提升旅游行业员工的专业技能素质和接待服务能力,展示上海旅游行业优质服务的窗口形象。 二、政策措施 (一)实施范围 技能培训的职业(工种)应该是与本企业生产服务岗位相关的技能类职业(工种),范围包括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会务接待服务员、调酒师、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八个职业(工种),各职业(工种)等级范围如下: 序号 培训项目 技师/二级 高级/三级 中级/四级 初级/五级 1 餐厅服务员 √ √ √ 2 客房服务员 √ √ √ 3 会务接待服务员 √ √ √ 4 调酒师 √ √ 5 中式烹调师 √ √ √ √ 6 西式烹调师 √ √ √ 7 中式面点师 √ √ √ 8 西式面点师 √ √ √ (打“√”的属于本次培训范围) (二)实施方式 在我局统一领导下,由市春申旅游进修学院具体承担本次旅游行业员工迎世博职业技能培训登高计划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集团)经申报后可组织所辖区域或单位内的旅游企业统一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三)培训内容 1、2010年上海世博会相关知识; 2、各职业(工种)等级的相关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 (四)鉴定与证书 员工在参加培训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参加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者,颁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五)经费补贴 凡本市旅游企业在职职工(含缴纳综合保险的外地户籍员工)报名参加培训后,经鉴定合格可获得政府给予的100%培训补贴(本年度内每人只可享受一次)。
上海市旅游局 二○○九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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