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了组织和协调各相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发送发票违法信息等进行综合治理,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70号)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成立新余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刘新政市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
李干明市国税局副局长
黄亨保市地税局副局长
刘武明市公安局副局长
彭多林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
刘永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于敏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副主任
李志伟市纪委常委、正县级纪检员
何小灵市人大常委会外侨民宗工委副主任
欧阳浩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仲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成莲人民银行新余中心支行副行长
周建辉市审计局副局长
辛荷根市工商局副局长
余接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胡裕生新余军分区后勤部供应办主任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的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国税局,李干明兼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市地税局稽查局局长、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市财政局综合科科长担任,成员从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监察局、人民银行新余中心支行、市审计局、市工商局、新余军分区后勤部等单位选派。
二○○九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