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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广播电视大学教育改革和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赣府厅字[2009]16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广播电视大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9年8月2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广播电视大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省教育厅)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电大)创办30年来,发展迅速,为社会培养了21万本专科毕业生,已经形成了覆盖全省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是我省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大教育覆盖面广、办学成本低、国际化程度高,是具有特殊功能和特色优势的现代开放远程教育,是又好又快发展高等教育事业的有效途径。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到2020年我国将力争做到“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这为电大教育今后的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赋予了新的使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推进我省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创建学习型社会,充分发挥电大在现代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现就我省广播电视大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形势下电大教育的地位及改革发展的紧迫性 (一)电大是运用广播、电视、文字和音像教材、计算机课件及网络等多种媒体,进行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我省电大自1979年创办以来,以先进的教育技术手段和覆盖全省的教学、管理系统,构建了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网络,并采用多种形式办学,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2000年江西电大开始实施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经过8年探索实践,顺利通过教育部评估并转入常态办学。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江西电大正在积极深入推进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开展基于网络的远程教育能力明显增强,办学的层次、规模和综合实力有了较大幅度提升,教学现代化和办学开放性的特色更加鲜明,为我省现代远程教育发挥了骨干和示范作用。2007年,省教育厅批准江西电大成立江西省远程教育服务中心,协助对全国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在赣设立的校外学习中心进行考察、审查、评估,承担了对试点高校在赣开展远程教育进行服务和监管的重任。 (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国际国内科学技术不断进步和我省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电大教育发展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突出表现在电大系统现有的建设与新形势的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特别是现有系统的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较大程度制约了电大教育特殊功能和电大教育特色优势的充分发挥,制约了电大自身发展,也影响了我省高等教育水平整体提高。因此,电大教育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完善电大系统的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发挥电大教育的特殊功能和特色优势,为高等教育的发展做出新贡献,为全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更好更多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电大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完善电大办学网络,发挥电大教育的独特作用。 二、发展电大教育的总体目标和当前的主要任务 (三)总体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江西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要求,完善和充实覆盖全省电大的办学网络,大力发展以开放教育为主体的现代远程教育;用3至5年时间,在各设区市建立一所社区大学,积极构建以社区大学为示范的学习型社会;培训5000名村级在职村干部,全面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项目,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努力把我省电大建设成为国内知名、中部地区先进的现代远程教育开放大学。 (四)主要任务。根据江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举办以本专科为主的学历教育,为推进我省高等教育大众化发挥应有的作用;大力开展岗位培训等非学历教育,为社区从业人员、农村劳动力更新知识和掌握新的技能,提供适时有效的教育服务;依托省远程教育服务中心,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资源建设我省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在赣开展远程教育提供学习支持服务。 三、加强全省电大系统建设和发展电大教育的主要措施 (五)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电大系统的机构设置是发展电大教育的组织保障。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市、县电大远程教育机构,用3至5年时间把市、县级电大分别建设成为“市广播电视大学”,“县广播电视大学分校”,形成以省级电大为龙头,市级电大为骨干,县级电大为基础的覆盖全省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保证全省电大在办学的系统管理、资源使用、教学服务上的顺畅、高效。 各设区市政府要依托当地的“广播电视大学”,成立“市远程教育服务中心”,协助省远程教育服务中心服务、监督和管理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在当地设立的校外学习中心相关工作,保证现代远程教育在我省健康有序发展。 (六)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省电大在省政府的领导下,纳入全省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归口省教育厅管理,业务上接受中央电大的指导和管理,并承担对市、县级电大的业务指导与管理责任。市电大在设区市政府的领导下,纳入当地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归口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业务上接受省电大的指导和管理,并承担对所在市的县级电大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县级电大分校是所在县(市、区)高等教育办学实体,在县(市、区)政府的领导下,归口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业务上接受所在市电大的指导和管理。 各级政府要坚持“统筹规划、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进一步理顺我省各级电大的管理体制。各级电大要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团结协作,形成上下联动、运转协调、相互支持、共同发展、高效运作的现代远程教育服务体系。 (七)进一步增强我省电大系统办学功能。适应我省远程教育和电大开放教育发展需要,加强省电大建设,尤其要加快推进江西省现代远程教育中心的建设,进一步增强电大举办现代远程教育的办学能力。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电大在远程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骨干作用,加大对电大现代远程教育硬件建设的支持和投入力度,为我省现代远程教育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适应国家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需要,不断完善我省现代远程教育服务中心的各项职能。要充分利用电大优质教育资源和现代网络设施以及电大系统办学优势,加快以全省电大系统为依托的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使江西电大成为我省现代远程教育的指导中心、管理中心和学习支持服务中心。 明确办学主体,在做好做强电大开放教育,积极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同时,不断拓展电大教育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领域。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各种岗位培训,为城乡各类从业人员更新和掌握技能提供适时有效的教育服务。 切实加强基层电大建设,不断增强基层电大办学活力。各地在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中要坚持事实求是的原则,充分考虑电大办学的特殊性,以强化电大教育系统功能和提升电大系统办学综合实力为前提,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防止各地电大在教育资源整合中被弱化的倾向。要保持电大办学的相对独立性,明确电大机构和人员编制。充分发挥电大教育的特色优势,做到与有关高等院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统筹规划,共同发展。要有保证电大各项业务开展的相对独立的专项经费,不上缴、不截留、不挪用。 (八)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各级政府要把改善电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要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帮助各级电大配置发展电大教育必需的设施,补充和更新现代化教学设备,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公共支持服务体系。要加强电大师资队伍的建设,遵循专兼职相结合的原则,建设一支既适应现代远程教育需要、又具备一定学科水平的师资队伍。要通过改革教学模式、管理模式,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教学水平保障体系,确保电大教育培养的人才既有专业性又有实用性。 四、切实加强对电大教育工作的领导 (九)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电大教育在当地高等教育中的独特地位,高度重视电大教育在培养应用型人才上的重大作用,加强对电大教育工作的领导,重视各级电大领导班子建设,加快电大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建立相应的协调管理机制,认真研究解决电大系统建设在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十)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积极支持电大教育的持续发展,帮助各级电大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为电大教育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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