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海淀区京密引水渠东北岸道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9月2日起,每天7时至19时,海淀区京密引水渠东北岸道路(亮甲店桥至安河桥)禁止货运机动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 特此通告。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为保证海淀区京密引水渠东北岸道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9月2日起,每天7时至19时,海淀区京密引水渠东北岸道路(亮甲店桥至安河桥)禁止货运机动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