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张明展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发部门】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赣市府办字[2009]16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张明展:协助分管副市长抓金融、证券、保险、企业上市、担保体系建设方面的工作。其办公厅厅务分工不变。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