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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石景山区西五环路衙门口立交桥施工期间由西向南右转匝道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颁发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文字号】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09年第6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经有关部门批准,石景山区西五环路衙门口立交由西向南右转匝道将进行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2009年9月4日起至9月6日止,每天0时至5时,石景山区西五环路衙门口立交桥由西向南方向右转匝道禁止机动车通行,途经此匝道的机动车可绕行鲁谷大街掉头后经莲石西路至衙门口立交桥由东向南匝道再进入西五环路。 特此通告。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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