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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嘉政办发[2009]10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的作指导和协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长:张硕(市政府) 副组长:单国强(市司法局) 沈勤(市卫生局) 市公安局、市财政局、人寿嘉兴分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为协调小组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单国强兼任办公室主任。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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