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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通知


【颁发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吉政办函[2009]11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根据《省直非常设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成立吉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任:张大松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主任:胡振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侯明山省卫生厅副厅长 费加省总工会副主席 委员:雷云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处长 郭齐祥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田立新省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 王同海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主任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胡振国兼任。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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