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商务局、财政局、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黔府办发〔2009〕48号)等精神,进一步促进我省家政服务就业,扩大家政服务消费,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 全国总工会关于实施“家政服务工程”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276号)要求,决定从2009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家政就业工程”,结合我省家政服务业发展实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制定了《贵州省“家政服务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商务厅联系人:商业发展促进处 吴俊
联系电话:0851-8555618 8555620(传真)
电子邮箱:swtwujun@126.com
省财政厅联系人:经济建设处 陈卫红
联系电话:0851- 6837657 6827701(传真)
省总工会联系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王家珍
联系电话:0851-5943336 5943630(传真)
电子邮箱: szghbf@126.com
附件:1、贵州省 “家政服务工程”实施方案
2、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
3、贵州省家政服务定点培训机构推荐表
4、贵州省家政服务工程推进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
省总工会
二00九年八月十日
附件1:
贵州省 “家政服务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扩内需、保增长与调结构、保民生”的工作部署,按照“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培训促进就业”的方针,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支持、社会多方参与的工作原则,结合家政服务市场需求,综合运用家政服务工程促进政策,落实家政服务培训补贴,充分发挥工会、有自主培训能力的大型家政服务企业的培训机构作用,广泛调动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参加培训积极性,推动家政拓展就业,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二、培训目标
从2009年开始,通过实施“家政就业工程”,每年扶持一批城镇下岗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提高下岗人员、农民工(特别是女性下岗职工和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业的素质、服务质量和水平,逐步建立“财政政策引导、商务整合资源、工会打造平台、家政拓展就业,社会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努力建立与政府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相衔接的家政服务创业就业队伍,逐步形成规范、安全、便利的家政服务体系,推动家政服务业发展壮大,推动家务劳动向社会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三、培训对象、规模与时间
培训规模:2009年全省预计培训1667名城镇下岗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工作。各市、州、地培训指标如下表:
市、州、地培训指标分配表
名称 培训人数 名称培训人数
贵阳市 417铜仁地区150
遵义市 200黔南州150
安顺市 150黔西南州150
六盘水市 150黔东南州150
毕节地区 150
培训对象:城镇下岗人员、农民工、无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中,有就业意愿,希望从事家政服务工作,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领悟能力,身体健康者。
培训学时:总培训学时150学时。
时间安排:2009年8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四、培训内容
按《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见附件2)要求,开展家庭礼仪、操持家务、看护婴幼儿、照料老人、护理病人、护理孕产妇与新生儿培训,旨在使没有家政服务知识的人通过培训,初步掌握家政服务基本理论知识和服务本领,较快胜任一般家庭的服务工作。培训采取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实行全日制、半日制集中教学。
五、资金支持标准及支持方式
㈠培训补助。在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确定的培训计划内,经核准认定并按《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在指定培训机构完成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并安排就业的,经当地商务、财政、工会部门验收合格,中央财政对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经费予以全额补助。地方财政可根据财力情况加大对“家政服务工程”有关工作的补贴力度。
培训经费原则上每人不超过1200元。
㈡资金申报及下达程序
⑴资金的划拨。省财政厅根据各地家政服务培训计划按财政部、商务部、全国总工会备案的补贴标准及时将补贴资金预拨到各市(州、地)财政局。
⑵补贴资金的申报。工会培训机构、自主培训的大型家政服务企业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持有关材料到所在地商务局、财政局申报。申报材料包括:补贴资金申报表、申请者培训资质证明、商务部门备案记录、包含学员个人信息和培训记录的培训档案、验收合格凭证、家政企业与学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申请者银行账户等。
⑶补贴资金的审核及兑付。各地商务局对补贴资金申请
进行初审后报送同级财政局,财政局审核后下达补贴资金。财政局在接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审核及兑付工作。对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接到申请后的6个工作日内与同级商务局或申请者沟通答复。
⑷补贴资金清算。2010年2月底前,各地财政局核实汇总本地区2009年度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报省财政厅审核清算。
六、培训形式及培训机构条件、认定
㈠依托工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对不具备自主培训能力的中小企业,将用工需求报当地商务部门并签订承诺安排就业的相关协议后,委托工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学员考试合格并经当地商务、财政、工会部门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另文发布,下同)后,由企业按承诺安排就业。
承担培训任务的工会培训机构:应具有较强实力,信誉好,家政服务培训体系健全。基本条件是:(1)有法定的办学资质,有1年以上的家政服务培训经验;(2)有3名以上具有专业资格的教师,不少于1000m2的培训场地和培训所需的设备设施,年培训能力在500人以上;(3)有多媒体教学设备、自动化办公设备;(4)能为学员建立详细档案,并能为家政服务员提供后续跟踪服务。
㈡大型家政服务企业自主培训。符合《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实施“家政服务工程”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276号)规定的资质条件且有培训要求的家政服务企业可以按照市场需求自主招收员工,到当地商务部门登记备案,依托自身资源,按照《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组织培训。学员考试合格并经当地商务、财政、工会部门验收后,由企业优先安排就业。
开展自主培训的大型家政服务企业:应具有较强实力,培训体系健全,培训经验丰富。基本条件是:(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自主招收员工;(2)有实施培训师资、场地、设备设施,有不少于1000人次的培训经验;(3)能够为所培训人员安排就业,有全程跟踪家政服务员服务情况的能力;(4)能与家政服务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建立专门档案。
㈢培训机构认定。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当地财政、工会等部门对各地培训机构进行了审查,并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进行推荐。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通过专家评审方式在推荐培训机构中确定了首批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社会认可、能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定点机构32家(名单见附件3),报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七、组织机构
成立贵州省家政服务工程推进小组,省商务厅分管领导任组长,省财政厅、省总工会等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名单见附件4)。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商业发展促进处)。
八、任务分工
省家政服务工程推进小组:负责协调和解决家政服务工程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家政服务定点培训机构名单,组织领导全省家政服务工程推进工作。
省商务厅:负责制定全省家政服务工程工作方案,加强与各相关方面的沟通与磋商,协调各地商务部门做好家政服务培训的组织工作,督促检查全省“家政服务工程”工作进度。
省财政厅:负责全省家政服务工程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清算及监督管理。
省总工会:根据不具有自主培训能力的中小企业用工需求,通过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组织城镇下岗人员、农民工、无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中等到指定的工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督促企业安排就业。
九、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各地商务、财政、工会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落实到人。要成立相应的家政服务工程推进小组,负责推进“家政服务工程”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统筹协调好各部门、各环节的关系,把实施工作抓细抓实。要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使有限的引导支持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应。
㈡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家政服务员培训的社会影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国家就业形势、方针、政策;宣传参加培训、提高技能、竞争就业的重要意义。宣传再就业培训政策、措施、方法;宣传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培训后成功就业或创业的典型,形成全社会关注、了解、支持家政服务的良好局面。
㈢加强培训管理,搞好监督检查工作。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将对各地组织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采取明察或暗访的形式,对定点培训机构每年进行至少一次专项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严禁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财政部门将追回或停止拨付补贴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㈣做好总结验收工作,推广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2010年元月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将组织召开全省组织家政服务业总结大会,总结和宣传工作中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各地推进“家政服务工程”总结(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请于2009年12月31日前报送州省家政服务工程推进小组办公室(省商务厅商业发展促进处)
附件2
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家政服务业快速发展,成为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行业之一。为加快推进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帮助下岗工人、进城农民工实现就业,提高社会就业率,规范家政服务行为,提高家政服务质量,现结合目前我国家政服务员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大纲。
一、培训任务
家政服务员培训旨在使没有家政服务知识的人通过培训,初步掌握家政服务基本理论知识和服务本领,较快胜任一般家庭的服务工作。
二、培训对象
男性年龄16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1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准备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中国公民,可参加家政服务员培训。
三、培训方式与时数
采用集中培训与自学、统一考试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集中培训与自学时数比例见表1。
表1:家政服务员的培训方式与比例分配
集中培训
自学
总学时
理论知识培训学时
专业技能培训学时
百分比
学时
百分比
24
56
53.33%
70
46.67%
150
备注:“理论知识培训”主要完成理论知识部分培训的任务;“专项技能培训”主要完成专项职业技术培训的任务。
四、师资队伍
由资深家政专业人士、优秀家政服务员或家政学及其相关专业(如烹饪学、营养学、护理学等专业)讲师以上职称(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
五、考核要求
(一)考核内容和比例
满分为100分,其中:基础理论部分25分,采用笔试(选择题、正误题、论述题)方式考核;专业技能部分75分,考核方式按照考核标准设定,由2-3人组成考评小组进行技能操作考试,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总分60分以上,且基础理论成绩不少于15分,专业技能成绩不少于45分为合格。
(二)考核标准
家政服务员培训合格考核标准
(1)基础理论考核标准(根据试卷的答题标准给予评分):
掌握家政服务的定义和主要内容;家政服务员的职业操守;了解家政服务相关法律常识;掌握相关安全和卫生常识。
(2)专业技能考核标准:
会使用日常礼貌用语;会制作两种以上主食、五种以上的家常菜;懂得家庭居室清洁卫生的基本要求和工作步骤,能使居室整齐清洁、厨房卫生间整洁无异味;会鉴别服装面料,并科学合理地予以分类洗涤(按照衣物特性用洗衣机或手工洗涤)、晾晒、收藏。会使用一般的家用电器(电视机、电冰箱、电风扇、电饭锅、吸尘器、电热水器)及燃气具(燃气热水器、煤气灶);懂得常见花卉养护、一般家庭宠物的饲养;掌握有害生物防治的基本常识(如灭蟑螂、苍蝇、老鼠);掌握基本的护理产妇、新生儿的技能;掌握婴幼儿生理心理特点,能安全看护婴幼儿;能对老年人进行饮食起居护理。能对病人进行简单的生活护理。
六、培训工作的原则与要求
(一)培训工作的基本原则
1、实用性原则。根据各级家政服务员的实际需要,解决学员应知应会的问题。
2、实效性原则。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加强能力培养,克服纯学术性教学的倾向。
3、灵活性原则。形式多样,方法灵活,除采用课堂讲授外,可适当采用参观考察、研讨等方式,使学员开阔思路和眼界。
4、规范性原则。认真执行本大纲,突出培训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加强教学管理,严格考核纪律和考勤制度,提高培训工作的质量。
5、培训与调研相结合原则。在培训过程中,应对有关培训内容和效果进行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完善培训工作。
(二)培训工作的要求
1、组织师资力量并进行培训。任课教师应了解培训的教学要求以及学员特点,编写必要的教学参考资料,做好培训的各项准备工作。
2、根据本大纲制定相关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包括以下几部分:前言;目的与任务;培训对象与人数;培训时间与地点;培训内容与时数;考核与结业;专题讲授要点和有关注意事项等。
3、培训结束后,上报家政服务员培训班培训资料。培训班培训资料包括:培训班计划、教学参考资料、任课教师情况(包括单位、姓名、年龄、性别、职务或职称)、学员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从事家政服务员时间等)、培训工作总结以及其它有关资料等。
七、培训内容纲要与要求
家政服务员一般应具有与家政服务工作相适应的人文社会知识、自然科学知识、医疗保健知识以及职业道德基本知识等。培训时数、具体教学内容纲要、教学要求见表2。
表2家政服务员岗前培训教学内容纲要、要求及时数
教 学 内 容 纲 要
教学要求
学
时
了
解
掌
握
应
用
综
合
基础理论知识--集中培训部分
第一章 家政服务概述
一、家政服务行业的定义
二、家政服务分类
三、发展家政服务的意义
√
1
第二章家政服务员职业操守
一、家政服务员道德修养
二、家政服务员行为准则
三、家政服务员职业心态
四、家庭人际关系基本知识
√
4
第三章 家政服务相关法律常识
一、民法常识
二、劳动法常识
三、妇女权益保障法常识
四、未成年人保护法常识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常识
五、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六、食品卫生法常识
√
6
第四章 安全与卫生知识
一、人身安全与自我保护
二、家庭防火防盗防意外
三、交通安全知识
四、安全用电用气用水知识
五、家政服务员个人卫生
六、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准则
七、饮食卫生常识
√
7
基础理论知识--自学部分
1. 家政服务员职业操守
2.《劳动法》、《消费者劳动权益保护法》等
√
30
专项技能--集中培训部分
第五章 礼仪习俗
一、家政服务员仪表仪容
二、家政服务员言谈举止
三、日常生活礼节
四、社会习俗简介
4
第六章 家庭清洁卫生
一、家居常规保洁
1.常规保洁的质量要求
2.家居保洁的流程
二、专项保洁
1.打蜡流程
2.家具保洁
3.厨房保洁
4.卫生间保洁
三、日常消毒
1.餐具消毒
2.居室消毒
3.居室杀虫、灭鼠的流程
√
8
第七章 家庭烹饪
一、烹饪质量标准
二、一般烹饪流程
三、原料选择与采购
四、日常采买记账
五、刀工和配菜
六、主食制作方法
七、家常菜烹制
√
12
第八章 衣物洗涤收藏
一、洗涤织物的分类鉴别
二、洗涤的步骤和质量标准
三、洗涤的方法
四、服装的熨烫
五、衣物的收藏
六、高档衣物、皮草修补
√
8
第九章 家用电器使用常识
一、洗衣机的使用与维护
二、电冰箱的使用与维护
三、电视机的使用与维护
四、空调器的使用与维护
五、其他家用电器的使用
√
6
第十章 家庭宠物植物养护
一、家庭宠物饲养
二、花卉树木养护
三、家庭插花知识
√
6
第十一章家庭护理
一、照料老人
一、婴幼儿护理
二、孕产妇护理
三、病人护理
√
22
专项技能--自学部分
烹饪技巧
√
10
服装织物洗涤收藏
√
10
一般家用电器的使用
√
10
家庭宠物植物养护
√
10
学时总计
150
八、其它
本培训大纲由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组织制定。
附件3
贵州省家政服务定点培训机构推荐表
一、贵阳市(11家)
1.贵州省总工会干部学校
2.贵阳市第一高级技工学校
3.贵州财经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4.贵州科技学校
5.贵阳保得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6.贵阳合家欢家政服务中心
7.贵阳佳居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8.贵州省心清洗搬家有限公司
9.贵州博爱协和母婴护理有限公司
10.中华好月嫂贵阳总店
11.贵州巨龙腾飞保洁有限公司
二、遵义市(4家)
12.绥阳县总工会
13.遵义市鑫物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14.遵义市省心便民服务有限公司
15.仁怀市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安顺市(4家)
16.安顺市职业技术学院
17.安顺市黄果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18.安顺市福民劳务有限公司
19.安顺市凤东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六盘水市(3家)
20.钟山区千惠家政服务公司
21.六枝特区职业技术学校
22.国家第九职业鉴定所
五、毕节地区(1家)
23.贵州省毕节地区民族贸易有限公司
六、铜仁地区(2家)
24.铜仁市工会
25.铜仁红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七、黔南州(1家)
26.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培训中心
八、黔西南州(3家)
27.黔西南州民族职业技术学校
28.黔西南州兴运汽车职业技术学校
29.黔西南州露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九、黔东南州(3家)
30.贵州广播电视大学黔东南分校
31.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32.凯里市福瑞吉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4:
贵州省家政服务工程推进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
孙登峰省商务厅总经济师
副组长:
王先耕省财政厅副厅长
程安省总工会副主席
成员:
刘寄萍省商务厅商业改革发展处副处长
魏福忠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处长
王家珍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主任
省推进家政服务工程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省商务厅商业改革发展处刘寄萍副处长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