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宁波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甬卫发[2009]9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宁波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八月十日
宁波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保障市民的饮食卫生安全,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09〕147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09〕162号)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餐饮业规范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甬食安办〔2008〕27号)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维护餐饮服务环节正常经营秩序,促进餐饮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整顿,力争至2010年底全市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逐步完善,餐饮服务环节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队伍得到加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顿重点 (一)重点对象 小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游客定点接待单位或旅游景区餐饮单位。 (二)重点区域 城乡结合部、中心镇和小餐饮行业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证经营问题突出区域。 (三)重点任务 1.整顿小餐饮无证经营及“脏、乱、差”等卫生问题。 2.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3.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4.加大餐饮单位凉菜、快餐盒饭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关键控制点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预防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 三、整顿措施 (一)开展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 1.全面开展小餐饮食品卫生整治与规范工作。按照省、市“十小”行业整规要求,全面开展小餐饮食品卫生整治与规范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小餐饮整规成果,全面推广试点经验,逐步规范小餐饮,实现硬件设施全面提升改造及小餐饮自身卫生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提高小餐饮持证率,逐步消除无证经营。 2.完善食品原料进货溯源及验收制度。进一步巩固深化餐饮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果,继续加强餐饮业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原料进货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劣质食用油等不合格或来源不明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指导和监督企业建立并完善食品原料进货溯源及验收制度,强化索证索票,对学校食堂及大中型餐饮单位应建立所有食品原辅料的进货台帐,对小餐饮单位应建立食品添加剂、猪肉及食用油的来源登记台帐。 3.继续加强高风险环节的卫生监管。为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将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农村自办酒席等作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把餐饮单位凉菜、盒饭等高风险食品作为重点品种,把食品加工、存储、运输过程中的清洗消毒以及温度和时间的控制等作为重点环节,将春节、十一黄金周等节假日及春秋季学校开学前后作为重点时段,在重点时段集中力量组织对重点单位、重点食品和重点环节的专项监督检查,最大程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继续对农村家庭聚餐全面实行乡村厨师体检培训制度,完善农村家庭聚餐申报及卫生指导工作。 (二)开展专项抽查和重点品种调查 根据整顿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结合省、市抽检的要求,制定检测计划,对重点品种进行抽检,及时了解本辖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现状,研究分析评估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形势,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堵住上游有问题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一是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中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有毒有害物质、环境污染物、生物毒素、有害生物、饮用水等进行调查和监测评价,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二是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凉菜、盒饭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专项抽检力度。 (三)完善餐饮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在全面开展专项监督监测的同时,应注重建立并完善餐饮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在餐饮服务业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提高卫生监督效率,增强餐饮业主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增加C级单位的监督检查频次,逐渐增加A、B级单位比例,消除D级。继续推行“五常法”,建立餐饮单位自身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扩大大、中型餐饮单位实施“五常法”管理体系的推广面,同时引进“五常法”管理理念积极探索并建立小型餐饮单位的卫生管理模式。继续推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让消费者及时、便捷地了解食品卫生监督结果,做到知情消费,实现阳光监督,通过监督部门、业主及消费者三方互动,倡导自律、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逐步完善与深化长效管理机制。 (四)加强餐饮服务监管队伍建设 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素质,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及依法监管水平。 (五)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09〕10号)及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监督机构食物中毒调查处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规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完善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Ⅳ级以上)应急处置率达到100%。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切实抓好落实。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餐饮服务环节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限和考核指标,落实整顿工作任务和责任。市卫生监督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市本级的整顿工作,同时加强对各地的指导。 (二)加强检查评估,确保工作进度 各地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时段逐级开展检查和评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先进,督促整顿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显著的单位进行整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在今年第三季度对各省开展督查,浙江省也将组织对各地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评估。有关工作任务分解见附件1。 (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在为期两年的整顿期间,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请各地确定一名联络员,于8月15日前将名单报市卫生监督所。今年8月份开始,各地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于每月25日前上报月信息表(附件2、3),重大信息随时报告。每年6月2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 12月20日之前报年度总结。 联系人:市卫生监督所顾志刚;联系电话:87365201 ;电子邮箱:guzg2007@163.com 。 附件: 1.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任务分解表 2.“小餐饮店”整规工作进度月报表 3.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信息月报表 附件1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任务分解表 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目标 主要工作措施 工作进度 评估时间 评估指标 1.严厉查处餐饮服务无证经营行为。 2.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 3.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4.加大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检查力度。 5.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6.深入实施餐饮服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1.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 2.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队伍切实得到加强。 3.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 4.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 5.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6.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小型餐饮服务单位等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1.建立健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制度规范。 2.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监管水平。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环节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 4.开展专项抽查和重点品种调查,坚决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5.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6.及时查处食品安全重大案件,曝光典型案例。 1.2009年7月30日前各省辖市制定并报送实施方案; 2.2009年7至12月份按照方案扎实推进。2009年11月底前各省辖市完成餐饮服务环节抽检和评价工作任务。 3.在总结、考核评估2009年整顿工作实效基础上,2010年1月进一步明确整顿工作重点; 4.扎实做好2010年整顿工作,巩固成果,确保目标任务安全完成。 1.2009年11月底前各省辖市对本地各级、各有关部门2009年度整顿工作的考核评估。 2.2009年12月底前省级完成对各级、各有关部门2009年度整顿工作的考核评估。 3.2010年10月底前各省辖市对本地各级、各有关部门整顿工作的考核评估。 4.2010年11月底前省级完成对各级、各有关部门整顿工作的考核评估。 1.是否逐步建立完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制度规范,切实做到依法监管、整顿到位。 2.地方政府为加强餐饮服务监管采取的措施、取得的实效。 3.建立完善并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情况。 4.餐饮服务单位是否进一步深入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并达到要求。 5.县级以上区域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全部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人制度。 6.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抽检是否覆盖到县以上经营单位。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是否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 7.各省辖市是否全部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监测体系。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Ⅳ级以上)应急处置率是否达到100%。 8.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工作计划、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和实际效果。 附件2 2009年全省“小餐饮店”整规工作进度____月报表 报送单位(盖章):填表人:______ 审核人:______ 电话办: 手 机:填报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类别 普查基数 已符合规范数 综合工作 执法检查情况 整治前有证单位数(家) 整治前无证单位数(家) 底 数 有证单位合格数(家) 无证经整改合格发证数(家) 已关停取缔数(家) 完成率(%) 培训人次(人) 检查户次(户) 宣传报到次数(次) 发放宣传资料(份) 落实帮扶资金(万元) 出动人次(人) 行政处罚户次数(次) 罚没款金额(万元) 小餐饮店 小食堂 农家乐 餐饮摊点 总 计 备注:1、此报表为月报表。 2、“普查基数”及“已符合规范数”栏为累计数,“普查基数”在2008年底普查结束该数值将基本不变(如有变动应为新增发证数及新出现的无证数),“已符合规范数”将随整规的深入不断增加;“综合工作”及“执法检查情况”栏内数据为本月工作情况汇总。 3、完成率:已符合规范数/底数 4、落实帮扶资金指由政府或有关单位资助业主按标准规范改造提升的资金。 附件3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信息 月报表 报表单位(公章):填表人:______ 审核人:______电话:______报表时间:__年__月__日 工作内容 投诉 举报 件数 调查处理户数 出动执 法人员 数 罚款金额 (万元) 移送司法机关 件 数 备注 警 告 责令 整改 罚 款 吊销许 可证 取缔 无证 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单位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 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 严厉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 加大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