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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双龙城市经济带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贵阳市人民政府、黔南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发[2009]7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南明区、龙里县党委和人民政府,贵阳市、黔南州各相关工作部门:
为加快推进贵阳城市经济圈龙洞堡和龙里(下称双龙)城市经济带建设相关工作进程,贵阳市人民政府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双龙城市经济带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徐恒(贵阳市政府副市长) 夏庆丰(黔南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夏钢(中共贵阳市南明区委书记) 吴俊(中共龙里县委书记) 成员:刘继东(贵阳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朝显(黔南州政府副秘书长) 宗文(贵阳市发改委主任) 任筑江(贵阳市建设局局长) 沈可定(贵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杜清(贵阳市规划局局长) 王守超(贵阳市林业绿化局局长) 李豫川(贵阳市住房局局长) 莫惹(贵阳市城管局局长) 李彬(黔南州建设局局长) 袁先顺(黔南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肖忠武(黔南州林业局局长) 石雄(黔南州发改局副局长) 张曦(南明区政府区长) 罗俊(龙里县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谭筑(南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王文旭(龙里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程雁枚(贵阳市发改委总经济师) 林刚(贵阳市规划局副局长) 吴湘贵(贵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强(贵阳市建设局副局长) 罗恩华(贵阳市林业绿化局副局长) 张太炳(贵阳市住房局副局长) 王永坤(龙里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廖正林(南明区发改局局长) 陈刚(南明区规划分局局长) 张晓红(南明区建设局局长) 胡正祥(南明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殷石春(南明区林业绿化局局长) 李智伟(南明区城管局局长) 周彬(南明区龙洞堡办事处主任) 李林锋(南明区云关乡乡长) 梁本贵(南明区小碧乡乡长) 王艳(南明区永乐乡乡长) 杨正钦(龙里县发改局局长) 尹光祥(龙里县国土资源局长) 刘世民(龙里县建设局局长) 李政泉(龙里县林业局局长) 钟大立(龙里县房管局局长) 李晓红(龙里县谷脚镇镇长) 罗时贵(龙里县醒狮镇镇长) 秦昌平(龙里县水场乡乡长) 办公室负责双龙城市经济带建设具体工作,尽快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近期需完成的主要工作: 1.按照“以生态为主线,以经济为纽带,以项目为支撑,整合双方资源,共同发展”的原则,2009年8月底前,拟定双龙城市经济带开发建设框架协议,明确合作开发的主要项目报领导小组审定。 2.依托龙洞堡临空经济、龙里县相邻土地特别是草地地形地貌等优势,2009年9月底前,拟定双龙城市经济带主要项目开发建设协议,明确合作双方权利和义务,建立利益分配机制。 3.2009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双龙城市经济带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报领导小组审定。 4.2009年11月底前,初步确定有关建设项目报领导小组审定,按程序完善手续,确保2009年底前启动实施。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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