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将天津住宅集团确定为我市住宅产业化基地的请示》收悉。根据你公司的综合实力,经专家考察和我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为了提高住宅质量,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若干意见》(国办发[1999]72号)文件精神,在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建设方面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在建设多专业协作、多层次联合和多元化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方面,初步形成了集新型建材制造业、房地产开发业、建筑施工业和科研、设计、节能检测、物流供配、物业管理等与住宅产业化相关联的完整产业链,基本符合住宅产业化基地建设要求,并具备了申报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的条件。同意将你公司确定为我市住宅产业化基地。
二、你公司在住宅产业化实施过程中,要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围绕住宅产业化的目标统筹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分步实施。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市场为导向,以规划设计为龙头,以推广应用新技术为先导,以相关材料和部品为基础,以社会化大生产配套供应为途径,促进住宅建筑材料、部品的集约化、标准化生产,逐步建立适合工业化住宅建设、符合市场需求的生产体制,使之成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
(二)要以节能、环保、绿色和发展循环经济为特色,大力开展住宅产业技术创新,加强新型结构体系的开发研究,建立和完善技术保障体系以及质量控制体系,积极推广使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努力提高部品生产工业化和施工装配化水平。
(三)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强化建设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内部监督管理,把住宅产业化基地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发挥我市住宅产业化基地的示范、引导和辐射作用,为改善人民的居住水平、提高生活质量做出贡献。
此复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