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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黄鹏、刘晓琳同志任职的通知


【颁发部门】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赣市府字[2009]31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黄鹏同志任赣州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赣州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中心)常务副主任; 刘晓琳同志任赣州市档案局副局长。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08年5月起计算。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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