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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蓝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颁发部门】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赣市府字[2009]31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蓝捷同志任赣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列刘树明同志之前),免去其赣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成生、洪明同志的赣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李启明同志任赣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列罗迅同志之前); 李伟同志任赣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外派监事会主席,免去其赣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卢述银同志任赣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列杨仁荣同志之后,试用一年); 黄敏同志任赣州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列杨远俊同志之前); 曾荣长同志任赣州市科学技术局副调研员; 邓明同志任赣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赣州市“十大体系”办公室)副主任; 刘育真同志任江西赣州技师学院(赣州高级技工学校、江西赣州技术培训学院)副调研员; 刘俊峰同志任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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