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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沈德咏为大法官的公告


【颁发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法[2008]14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沈德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王胜俊 二○○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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