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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常玉刚等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发部门】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赣市府字[2009]31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市长助理常玉刚:协助市长和分管副市长抓国土资源管理、工业、地矿、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副秘书长蓝捷:协助分管副市长抓工业(包括二轻工业)、经贸委、中小企业、技术监督、交通、医药、石油、盐业、烟草、地矿、公路、供电、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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