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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8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颁发部门】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并根据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8年省级财政决算,同意省财政厅厅长钱巨炎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2008年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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