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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推行公务卡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全面推行公务活动支出公务卡结算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一项重大财务制度改革,是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重要举措。按照自治区推行公务卡改革的总体要求和2009年市人民政府重点工作计划,我市已在市直各部门(单位)实施公务卡改革。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部分部门(单位)重视程度不够,行动迟缓,公务活动仍未纳入公务卡结算。为了促进公务卡改革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就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推行公务卡改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推行公务卡改革 公务卡是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所持有的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制度是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以银行卡(公务卡)为载体,以“个人先行支付、单位审核报销、财政实时监控”为管理机制,对市直各部门(单位)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务支出改用公务卡结算支付,最大程度地减少现金支付具有重大意义,是一种现代财政支付管理制度。建立公务卡制度是为了规避现金支付风险、规范单位支付行为、方便公务用款、增强支付效率的有效措施,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财税管理能力、推进银行卡支付体系建设、促进廉政建设、共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决策。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公务卡改革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增强实施公务卡改革的自觉性,切实推进公务卡改革工作有序开展。 二、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切实将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市直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公务卡改革工作的通知》(卫财发〔2009〕)184号、《关于印发<中卫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卫财发〔2008〕270号)要求,积极行动起来,按照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凡纳入改革范围的各部门(单位)必须在10月底前完成本单位涉及公务活动的在职职工公务卡开办和相关基础准备工作,11月份正式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 三、加强管理,注重防范,确保公务卡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公务卡是以职工个人名义开设的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贷记卡,其承载的信息包含了大量的公务人员个人信息、公务活动信息以及公务消费支付、缴纳税费等的交易数据和明细信息,对国家经济运行、财政金融安全和商业安全等具有重要影响。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公务卡日常管理,强化对持卡职工公务卡安全使用常识教育,增强职工公务卡使用的风险防范意识;合理确定公务卡授信额度,在0.5万-5万元的范围内,根据职工公务活动开支频率、额度、个人信用等因素确定公务卡透支限额;及时掌握职工公务卡的使用动向,妥善处理好公务卡私人消费问题,对个别信用度低的职工不予办理公务卡,对不妥善保管公务卡、违规随意转借使用公务卡等行为及时制止纠正,确保公务卡规范、安全使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公务卡管理细则,进一步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对凡能以公务卡支付的支出必须实行公务卡结算,尽量避免以现金方式支付资金,切实提高公务卡的使用效率。 四、强化措施,明确职责,积极促进公务卡改革顺利实施 推行公务卡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市财政、人民银行中卫支行、驻卫各商业代理银行、预算单位等部门。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监察部门要将公务卡改革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快推进公务卡改革步伐。财政部门要做好公务卡网络支持系统的使用和培训,协调解决公务卡实施中的有关政策衔接问题,加强公务卡支付和报销事项监控管理。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公务卡结算方式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在今后年度将公务卡结算管理纳入每年审计检查内容,对未按公务卡要求进行财务管理的,视同违纪严肃处理。人民银行中卫支行要配合财政部门制定、完善公务卡业务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加快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加强对发卡行在公务卡应用推广方面的指导和管理,共同创造良好的公务用卡环境。各驻卫代理商业银行要加强与公务卡管理有关的内部制度规范和信息系统建设;开发并维护好公务卡支持系统,及时、准确为财政部门传递动态监控信息,确保信息传送的保密性;积极参与公务卡改革,加大pos机布设的数量和密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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