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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2008年第1号--肖声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


【颁发部门】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文字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2008年第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肖声、张金锁、陈旭、徐安、曾页九、龚佳禾、郑红、罗建平、马勇霞、余敏、王田海、乔汉荣、王晓勇、王雁飞、哈斯木·马木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 贾春旺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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