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全市行政区划和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意在查清全市10年来人口数量、素质、构成、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准确、全面的统计信息。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是基本国情国力、区情区力、市情市力的调查,是普查工作中规模最大,动用社会力量最多的一种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的组织和领导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县乡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市政府已成立中卫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切实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两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普查工作责任制,把各项普查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为普查工作提供人力、财力和物力支持。
(一)宣传发动落实到位。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普查机构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人口普查宣传报道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机构人员落实到位。中宁县、海原县,市政府各部门、沙坡头区各镇(乡)要成立人口普查工作机构,抽调素质较高,有一定统计普查知识的人员参加普查工作。
(三)工作责任落实到位。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督查制度,保证各项工作高质量顺利推进。为了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市人民政府将把第六次人口普查纳入2010年度政府效能建设考核范围,统一对两县和相关部门进行考核。
(四)普查经费落实到位。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自治区、市、县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并列入相应的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确保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本着厉行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使用普查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依法普查落实到位。两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依法开展普查活动。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或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对干扰人口普查工作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弄虚作假造成数据不实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