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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松桃县拘留所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颁发部门】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铜仁地区发改局:
你局报来的有关资料收悉,根据有关专家评审论证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松桃县拘留所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拘押人数150人,总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其中:拘留用房1600平方米、行政管理及后勤用房1000平方米、劳动用房300平方米、食堂300平方米。 二、建设地址:松桃县蓼皋镇吊井湾社区龙颈小区烂田坡。 三、原则同意总图设计,下阶段应根据拘押要求进一步优化建筑物布置。 四、原则同意各建、构筑物平面功能布局及建筑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各功能分区和布局。 五、原则同意本项目结构设计,但需根据结构设计规范要求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确保工程结构安全。 六、原则同意电气、给排水、消防及节能环保等设计,下阶段应根据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 七、总投资4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解决。 八、建设工期:一年。 请据此编制施工图设计。业主单位应切实履行基本建设“四制”的有关要求,精心设计、认真施工,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重大设计变更必须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二ОО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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