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关于表彰全国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颁发部门】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认真落实“抓保障、保中心、促发展”的计财工作方针,牢固树立“为检察业务服务、为基层服务、为检察干警服务”的指导思想,以经费保障、“两房”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强化财务和资产管理、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加强各项计划财务装备工作,为检察工作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障,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他们的先进精神,弘扬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计财装备工作的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决定,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等100个全国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集体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国等10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计财装备工作人员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坚定信念;学习他们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端正态度;学习他们知难而上、勇于实践的创新意识;学习他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操守;学习他们求真务实、廉洁自律的优良作风。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信心,努力工作,推动检察计财装备工作的更好更快发展。
当前,检察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计财装备工作既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对人民、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定信念,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检察计财装备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二○○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先进集体
(100个)
北京市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天津市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河北省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衡水市人民检察院
邯郸市人民检察院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
山西省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处
临汾市人民检察院
娄烦县人民检察院
保德县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局
辽宁省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吉林省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通化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
伊春市人民检察院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
上海市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处
江苏省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
无锡市人民检察院
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处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永康市人民检察院
安徽省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计划行政财务装备处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处
漳州市人民检察院
古田县人民检察院
江西省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
潍坊市人民检察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检察院
茌平县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鹤壁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湖北省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远安县人民检察院
房县人民检察院
襄樊市襄城区人民检察院
湖南省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处
浏阳市人民检察院
东安县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梅州市人民检察院
博罗县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行政财务装备处
河池市人民检察院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
海南省
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
泸州市人民检察院
德阳市人民检察院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重庆市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江津市人民检察院
云南省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局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
石屏县人民检察院
贵州省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检察院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西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林芝分院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昌都分院
陕西省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处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咸阳市人民检察院
甘肃省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张掖市人民检察院
敦煌市人民检察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青海省
西宁市人民检察院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行政财务装备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阜康市人民检察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农八师分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先进个人
(100名)
北京市
李卫国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守刚 通州区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处长
天津市
李学奇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计财装备处副处长
张铁英 北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河北省
张忠亚 邢台市人民检察院计财装备处长
马朝霞(女) 衡水市人民检察院计财装备处长
杨浩 玉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新成 灵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山西省
王贵勇 石楼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郜晋峰 长治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处长
杨铮(女) 大同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处副处长
内蒙古自治区
徐亚光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长
白志国(蒙古族) 突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苗树成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计财装备处长
辽宁省
周园园(女)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计财装备处副处长
张旭明 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计财装备处长
王浩 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财务科长
李松 营口市人民检察院计财装备处长
吉林省
韩起祥 白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汉锡 延边州人民检察院计财装备处长
张永军 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计财装备处长
单纪明 松原市人民检察院计财装备处长
黑龙江省
王成才 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科长
王振华 集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桂艳(女)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上海市
王春光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行政装备处长
叶善麒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科长
江苏省
唐伯荣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处长
谭珍长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处长
李成贵 盐城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处长
李忠国 丰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浙江省
陈民 绍兴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处长
戴国华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科长
章仕法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安徽省
方正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计财处计划装备科长
魏师 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绍利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处长
福建省
林观祥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桂凤(女) 南平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处长
王哲林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科长
江西省
汤萍(女)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福生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计财装备处长
黄家专 永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山东省
张永明 日照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敖国良 威海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处长
李建军 荷泽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处长
李秀政 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梁兴青 肥城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科长
河南省
汪静 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忠海 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玉显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计财装备处长
厉步民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计财装备处长
刘学鹏 南阳市人民检察院计财装备处长
王颖(女)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计财装备处财务科长
湖北省
周雷 恩施州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处长
吴庆华 天门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科长
唐忠兵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科长
吴方泉 黄冈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处干部
湖南省
肖建伟 邵阳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科长
赵琦(女,苗族)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科长
庄永福(土家族) 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科长
广东省
罗秋辉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科长
李松明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科长
廖伯源 韶关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科长
赖美先 清远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科长
杨进华 吴川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科长
广西壮族自治区
周斌昌 玉林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科长
黄康宁(壮族)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处长
吕志雄(壮族) 来宾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海南省
符永齐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许俊 琼海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四川省
胡义明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长
陈勇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计财装备处装备科长
王翠勇 德阳市人民检察院计财装备处长
刘生文(女) 宜宾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处长
张万春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计财装备处长
重庆市
赵凡 綦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晏正良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计财装备处长
云南省
陈新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局局长
安赞京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剑 元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贵州省
韦桂匀(女) 都匀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张家文 黔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红(女,苗族) 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计财装备处长
西藏自治区
陈龙帅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计财装备处长
旺扎(藏族)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那曲分院计财装备处长
陕西省
张文化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装备科长
李志明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计财装备处长
杨建军 铜川市人民检察院计财装备处长
甘肃省
李银娟(女) 白银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处长
卢学世 陇南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张爱星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宁夏回族自治区
杨永杰 中卫市人民检察院装备处长
刘银(女)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青海省
余国荣 海西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畅天豫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行政财务装备处副处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刘铎 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处长
徐洪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强 皮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李进芳(女)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农六师分院计财装备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