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活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政策、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活动,不断改善民族关系,经2009年8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拉萨市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计明南加 副市长
副组长:
元旦罗布 市政协副主席
布琼次仁 市民宗局局长
曹 志 明 市人民政府副调研员
扎西平措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
王 浩 堂 市农开办党组书记
欧珠 市发改委调研员
任 玉 萍 市财政局副局长
朗杰卓玛 市民宗局副局长
幸 远 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强巴德勒 市民政局副局长
边巴次仁 市司法局副局长
曹兰 市文化局副局长
郭 光 亮 市环保局副局长
尼玛 市林业局副局长
张勤 市教体局副局长
黄 前 敏 市科技局副局长
朱 志 根 市建设局副局长
何 晓 琳 市交通局副局长
霍 晓 路 市水利局副局长
孙举 市农牧局副局长
王 代 君 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巍 市广电局副调研员
刘 玲 霞 市总工会副主席
洛色 团市委副书记
赵 金 花 市妇联党组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拉萨市民宗局,办公室主任由朗杰卓玛同志兼任。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