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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关于设立“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批复


【颁发部门】 江苏省建设厅

【发文字号】 苏建质[2009]29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设立“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内设立“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范围为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内所有工业项目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二、请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设立机构和考核准备,并按规定程序申请该站资格。
二○○九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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