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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宜春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宜府办字[2009]10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9〕79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宜春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颜赣辉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舒建勋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丁香根 市政府办副主任 宋云波 市政府办副主任 易和生 市人事局副局长 高靖文 市财政局副局长 袁志平 市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人事局,由易和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邵宇春(市人事局)、徐和庚(市财政局)、饶时红(市教育局)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的日常协调工作。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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