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9〕79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宜春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颜赣辉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舒建勋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丁香根 市政府办副主任
宋云波 市政府办副主任
易和生 市人事局副局长
高靖文 市财政局副局长
袁志平 市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人事局,由易和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邵宇春(市人事局)、徐和庚(市财政局)、饶时红(市教育局)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的日常协调工作。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