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残工委、高新区地方事业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全面做好我市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核发工作,根据中国残联《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残联发[2008]1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提高对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的合法证件,是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凭证。第一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自1995年统一制发以来,对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第一代残疾人证已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中国残联决定自2009年起在全国统一制发二代残疾人证,2010年1月1日起,第一代残疾人证宣布作废。我市有28.1万残疾人,占全市总人口的6.72%。通过核发残疾人证,可以对各类残疾人的数量、生存与发展状况、困难与需求等进行全面的统计了解,建立我市残疾人数据库,为全市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依据。残疾人证核发工作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更好地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把我市残疾人证核发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二、明确目标任务及工作步骤
按照上级规定要求,以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确定的残疾人为基数,2009年我市要集中为14.05万名以上残疾人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各区县办证率不得低于50%。核发残疾人证工作应分几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市及各区县要召开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有关事项。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残疾人充分认识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重要作用,取得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业务办理阶段。区县残联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工作人员、残疾评定专家下到乡镇街道开展工作。申请人应持村居发放的有关材料及个人的身份证等材料到乡镇街道指定地点申请核发残疾人证,经区县残联组织的有关专家现场评定,初步确定残疾类别及残疾等级,填报有关材料。区县残联办证业务员、初审员审查后,组织照相,材料录入微机并报市残联复审。对于部分不便出门的残疾人,区县应组织有关人员到家入户,提供免费上门服务,最大限度地为残疾人提供方便。
(三)检查复审阶段。市残联将组织有关残疾评定专家对区县办证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抽查部分初审材料进行复查,以确保整个办证工作质量。
(四)证件发放阶段。对复审合格的由区县残联打印证件报市残联加盖市残联钢印和公章后,发放给残疾人并交代注意事项。市、区县及乡镇街道残联要及时将残疾人申请表和评定表等整理归档。
(五)总结表彰阶段。12月上旬,各区县对第二代残疾人核发工作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市残联。年底,市残联将组织对区县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进行检查并作为年底工作表彰的重要依据。
三、准确把握原则和标准
残疾人证核发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事关广大残疾人切身利益,必须坚持和把握以下原则、标准:一是就近就便的原则。坚持以残疾人为本,采取走下去和请上来的方法,合理设定办证地点,最大限度的免除残疾人从申请、信息采集、照相、体检到验证、领证需要多次往返的奔波之苦。二是严格标准原则。以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为依据,严格标准进行残疾评定,杜绝因标准掌握不严而引起社会稳定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残疾人证不得向申请人收取工本费。2009年集中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期间,每位残疾人的评定费用按不超过10元执行,图像采集费用按每位不超过5元执行,由个人承担。工作经费由各区县财政给予补助。四是以换证为契机,推动残疾人工作全面发展的原则。具体做好五个结合:与残疾人基础数据库建设相结合,做好档案材料整理、信息录入、数据开发、资源共享等工作;与残疾人的基本需求调查相结合,全面摸清残疾人的生存状况;与残疾人的就业服务相结合,组织残疾人就业洽谈会;与选拔文体人才相结合,发现、培养各类文体专门人才;与宣传残疾人事业相结合,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统一制发第二代残疾人证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核发和管理残疾人证是各级各有关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管理,抓好落实。要把制定、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工作与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工作同步进行,确保残疾人证的实际效用。市政府成立淄博市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专门机构(领导成员名单附后),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残疾评定与换发证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各级残联负责做好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初审,组织办证人员和残疾评定医生的培训,做好各种档案资料的管理、信息录入等工作。卫生部门负责抽调精干力量做好残疾评定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经费。民政部门负责做好福利企业中残疾职工的办证工作。司法部门负责因残疾证办理发生法律纠纷的诉讼服务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协助做好特教学校残疾学生的办证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全市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宣传报道。共青团负责招募助残志愿者协助做好办证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落实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提高残疾人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我市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淄博市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专门机构领导成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
附件:
淄博市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专门机构领导成员名单
一、残疾评定工作办公室
主任:
刘平市残联理事长
副主任:
王立春市卫生局副局长
马海通市残联纪检组长
成员:
田致光市残联组宣部主任
李全营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李凯军 市中心医院眼科主任医师
李庆涛 市中心医院骨科主任医师
翟乃池 市中心医院神经外科副主任医师
董汉振 市精神病医院副主任医师
王莜蓉 市耳鼻喉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医师
吴邦理 市第一医院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
孙永富 山东齐计律师事务所 律师
二、办证审核工作办公室
主任:
刘平市残联理事长
副主任:
马海通市残联纪检组长
成员:
田致光市残联组宣部主任
王奉和张店区残联理事长
仇传胜淄川区残联理事长
徐美红博山区残联理事长
王善平周村区残联理事长
张文建临淄区残联理事长
伊丕涛桓台县残联理事长
姜英高青县残联理事长
田世金沂源县残联理事长
花光常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地方事业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