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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并政办发[2009]9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近来我市出现多年未见的连续强降雨天气,据气象部门预测,强降雨过程还将持续。为了加强防汛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做好危旧房屋的排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原则,要立即开展房屋安全大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保障住户财产安全。 二、加强市政设施、市政工程全面检查。落实应急排水措施,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道路积水及时排除,确保市政设施安全运行。 三、强化地质灾害防范。高度警惕因降雨引发的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对高陡、斜坡及危险岩体要加强巡查监测,危险地段和区域要提前迁出和安置好群众,避免降雨引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 四、加强小水库、淤地坝的监测值守,降雨期间,各库坝要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巡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理险情。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建管委、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教育局、市市政局、市房地局、市人防办等相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立即行动起来,强化防汛措施,确保汛期安全。如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造成灾害和损失,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九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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