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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密云县京承高速公路施工期间部分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颁发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文字号】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09年第7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经有关部门批准,密云县京承高速公路将进行道路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9月22日起至9月24日止,京承高速公路密云收费站至密云东收费站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由密云收费站出口绕行顺密路、水源路、101国道。 特此通告。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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