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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公安厅综合业务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颁发部门】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公安厅:
你厅报来的有关资料收悉,根据有关专家评审论证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贵州省公安厅综合业务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12950平方米,其中:毒品检测中心2500平方米、档案用房2500平方米、行动技术用房5000平方米、其他业务用房1354平方米、厅机关食堂600平方米、地下室996平方米。 二、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推荐的总平面布置方案、建筑方案和结构方案,但需在下阶段进一步做好优化工作。 三、总投资2692万元,资金来源为省预算内基建投资2572万元、自筹120万元。 四、建设地点:贵阳市宝山北路公安厅院内。 请抓紧编制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项目招标方案另行报批。
二ОО九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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