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关于《太原市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09-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
太原市秸秆综合利用规划
(市发改委、市农业局)
一、我市秸秆资源潜力和综合利用现状
(一)秸秆资源潜力
太原市农作物主要以玉米、谷子、薯类、蔬菜等为主。2008年,全市小麦、玉米、谷子、高粱、豆类、薯类及油菜、蔬菜等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175.62万亩,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27.51万亩。在各类农作物播种面积中,玉米占44.64%,谷子占6.89%,小麦占2.50%,高粱占1.19%,水稻占0.16%,豆类占6.67%,薯类占6.92%,油料占3.00%,蔬菜占24.26%,其它占3.77%。
全市粮食产量为30.61万吨,其中,玉米等谷物作物28.70万吨,豆类0.83万吨,薯类1.07万吨;棉花0.01万吨,油料0.28万吨,蔬菜131.33万吨,瓜果类0.86万吨。
全市农作物秸秆生产总量为71.81万吨,其中:玉米占66.64%,蔬菜占21.95%,小麦占2.59%,谷子占2.49%,高粱占1.68%,水稻占0.18%,豆类占1.85%,薯类占1.50%,其它杂粮占0.73%,油料占0.39%。
主要农作物秸秆具体分布情况为:清徐县、小店区和阳曲县秸秆量占全市农作物秸秆总量的82.67%,其中,清徐县39.66%,小店区26.02%,阳曲县17.00%。此外,晋源区7.09%,尖草坪区4.25%,古交市2.40%,娄烦县2.23%,经济区0.68%,杏花岭区0.18%,万柏林区0.41%,迎泽区0.08%。
清徐县以玉米、蔬菜秸秆为主,秸秆量占全县秸秆总量的91.87%;小店区以玉米、蔬菜秸秆为主,秸秆量占全区秸秆总量的93.94%;阳曲县以玉米、蔬菜、谷子、薯类和豆类等作物秸秆为主,秸秆量占全县秸秆总量的97.31%;娄烦县以玉米、谷子、薯类、豆类、杂粮、油料等作物秸秆为主,秸秆量占全县秸秆总量的93.52%;晋源区以玉米、蔬菜为主,秸秆量占全区秸秆总量的92.82%。
(二)秸秆综合利用现状
秸秆是农作物重要副产品,也是工农业生产重要资源,可用作肥料、饲料、生活燃料及造纸、建材、食用菌等工业生产原料。近年来,在国家政策引导扶持下,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不断提高,秸秆在肥料、饲料、食用菌基料、燃料和工业原料产业化利用等领域得到了较快发展,推进了秸秆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进程。2008年,我市各类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量为45.19万吨,综合利用率为62.94%,主要利用方式为秸秆肥料化利用和饲料化利用。这两种利用途径的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的90%以上。秸秆用作食用菌基料和工业原料的产业化利用比例较小。全市秸秆饲料化利用量约24.07万吨,占秸秆利用总量的53.26%;秸秆肥料化利用量约16.72万吨,占秸秆利用总量的37%;秸秆能源化利用量约1.87万吨,占秸秆利用总量的4.14%;秸秆生物转化利用量约0.11万吨,占秸秆利用总量的0.24%;秸秆工业化利用量约0.02万吨,占秸秆利用总量的0.03%。
10县(市、区)中古交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最高,利用率达77.95%,其次为清徐县和尖草坪区,综合利用率分别为69.02%、65.77%。〖JP〗
主要农作物秸秆中,小麦秸秆综合利用率最高,为75.3%;其次为玉米、谷子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为72.75%、56.53%。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秸秆资源性利用认识不足。随着社会发展与进步,农民生活质量得到日益改善,煤、天然气、煤气、电磁炉等先进取暖烧饭设备,正逐渐取代秸秆柴草而进入生活,大量秸秆失去了原有的用途而被废弃,一些地区没有把秸秆作为资源来看待,加之受传统耕作习惯影响,对秸秆还田蓄水保墒、培肥地力、节本增效等好处认识不够,对秸秆用作肥料、饲料、食用菌基料、燃料及工业原料等产业化发展价值和综合利用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缺乏应有重视,更由于一些群众对焚烧秸秆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直接导致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的双重损失。
2.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单一,附加值低。目前,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所采取的方式和途径还较为原始和传统,秸秆能源化利用主要是薪柴,气化利用比例较低;秸秆生物转化利用量少,仅为0.11万吨;工业化利用主要是少量草制品编制,秸秆利用量也仅为0.02万吨,其他工业化利用方式基本上是空白。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含量少、附加值低,经济效益差,未能充分发挥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小,产业化水平低。目前,全市秸秆综合利用还处于初级阶段,产业布局零散,利用方式单一,综合利用规模小,未能形成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格局,更没有形成有效的秸秆综合利用循环模式,产业链条短、循环性差。现有多种形式的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秸秆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栽培食用菌等利用方式都急需扩大规模、提高效益。
4.秸秆综合利用市场空间小,有待进一步开发。秸秆的市场化经营、工厂化处理能够为秸秆大规模综合利用提供新的途径,也可为广大农民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但由于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意识没有得到深入普及,人们对秸秆的资源性、效益性认识缺失,导致秸秆综合利用资金投入有限、市场开发力度不够、利用途径单一。
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对秸秆综合利用重视不够,缺乏统筹规划;二是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市场机制和储运体系,秸秆商品化水平低、产业发展滞后;三是缺乏鼓励秸秆综合利用的具体政策措施,难以调动农民、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组织以及企业投资综合利用秸秆资源的积极性;四是缺乏农民经济实用的配套技术设备,农民收集、处理、综合利用秸秆难度大;五是缺乏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尤其是适宜农户分散经营的小型化、实用化技术。
二、秸杆综合利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把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结合起来,以实现秸秆循环利用和转化升值为中心,以改善农村村容村貌、保护大气环境质量为目的,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创新为保障,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资金支持力度、科技开发力度和领导组织力度,通过秸秆多途径、多层次合理利用,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根据主要农作物秸秆种类构成及其在各县(市、区)的具体分布,合理安排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资金,逐步优化秸秆综合利用结构方式,开发新的利用技术和利用途径,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益。
2.突出重点,多元利用。根据全市秸秆资源数量、品种和利用方式,结合各地种植业、养殖业现状特点,抓好秸秆禁烧工作,避免秸秆焚烧对交通运输和城乡居民生活造成危害。做好机场周边、高速公路沿线和城市郊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积极推广“饲草-畜牧业-沼气-果蔬”发展模式,在满足农业利用的基础上,合理引导秸秆还田、秸秆气化、生物转化及工业利用等方式,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多元化发展。
3.科技支撑,加快推进。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着力解决秸秆综合利用中的共性和实用技术难题,努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强化技术培训指导,依靠科技入户、新型农民培训、科技特派员等制度和项目,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普及应用。推广简捷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供农民经济实用的配套技术设备,提高农民收集、处理、综合利用秸秆的经济性、效益性,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持续较快发展。
4.政策扶持,引导发展。依据国家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优惠,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以市场为基础、政策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广泛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双向推动,疏堵结合,一方面加大对秸秆焚烧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农民和企业从事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鼓励企业进行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生产,引导农民自行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三)发展目标
至2010年,着力解决秸秆废弃和焚烧带来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在中心城区周边、机场和高速公路沿线地区基本实现禁烧。在秸秆生产量大的县(市、区)重点扶持15至20个综合利用项目或企业,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带动工作,为全面推进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奠定良好基础,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力争到2015年,基本建立秸秆收集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促使秸秆资源得到综合、高效利用,推动农作物秸秆由传统利用向科学高效利用,由单一利用向商品化、系列化、产业化综合利用转变,彻底解决由于秸秆废弃和违规焚烧带来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充分发挥农作物秸秆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三、秸秆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一)重点领域
1.积极推广秸秆青贮。把积极发展规模养殖,推广秸秆养畜作为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尤其是重点乡(镇)要围绕奶牛、肉牛养殖加快秸秆青贮技术推广应用,做到足额青贮,扩大青贮数量。通过推广秸秆青贮实现秸秆过腹还田,进一步拉长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积极引导支持专业合作组织、养殖场与农户签订合同,搞好秸秆购销运输等服务。
2.大力实施秸秆还田。把实行秸秆还田作为节本增效、培肥地力、改善土壤结构的重要方法,秸秆禁烧、消除火灾隐患、减少安全事故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主要手段。各县(市、区)在巩固现有秸秆还田面积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还田比例,鼓励、引导和发展农机民营专业组织,积极探索秸秆还田的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模式。
3.努力开发秸秆工业化利用途径。在满足农业和畜牧业需要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空间。积极扶持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秸秆栽培食用菌投资少、见效快,经济效益高,要积极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和各类专业组织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推动秸秆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效益优势,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4.引导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生物质能。在农村发展沼气和秸秆发电符合国家节约能源政策,有利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环境改善。要正确引导以农村沼气为重点的秸秆循环利用,合理安排利用秸秆气化和发电项目,着力构筑秸秆循环利用产业发展模式。
5.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努力培育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企业,拉长产业链,种植业与养殖业结合,青贮、微贮和氨化秸秆,通过“饲草-畜牧业-沼气-果蔬”模式,培育农业生态系统内的物质循环利用方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
(二)主要任务
1.加快秸秆收集体系建设。在秸秆生产量大的清徐县、小店区、阳曲县、晋源区、尖草坪区等县(市、区),鼓励发展农作物联合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建立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和以企业为龙头,农户参与,县、乡(镇)人民政府监管,市场化推进的秸秆收集与物流体系,扶持有条件的乡(镇)和企业建设必要的秸秆存储基地。
2.加强技术推广和技能培训。进一步整合科研资源,建立科技创新机制,力争在农作物收割和秸秆还田、秸秆收集贮运、秸秆饲料加工、秸秆转化为生物质能等方面形成经济实用的集成技术体系,提供和推广操作方便、性能可靠、使用安全的系列机械设备。在各县(市、区)开展技能培训和技术推广,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典型带动等形式促进技术普及。充分发挥现有农村基层组织和服务组织作用,从推广成熟实用技术入手,重视技术交流、信息传播和知识普及,提高农民综合利用秸秆技能。
3.搞好秸秆集中堆沤。把实施秸秆集中堆沤作为减少化肥施用量、改善土壤质量、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有效措施。结合各县(市、区)农作物秸秆种类,在种植比较集中的地区和公路主干道、高速公路两侧组织秸秆集中堆沤,示范、推广秸秆田间堆沤、加腐熟剂快速腐化项目。在全市力争完成投资4260万元,实施71万亩秸秆堆沤还田项目,作为养殖青贮项目的补充,每年按照一定面积推广实施,使我市交通主干道沿线耕地冬季看不到越冬秸秆。
4.扶持发展食用菌等工业化利用项目。在满足农业和畜牧业需要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空间,多渠道开发秸秆资源工业化利用途径,提高秸秆利用经济效益。支持晋源区、小店区、清徐县等县(市、区)投资发展食用菌生产项目,扶持小店区秸秆育苗钵生产项目建设,扶持晋源区有条件的农户和企业加大投资发展草编制品等。
四、重点项目内容及布局
(一)项目布局及建设内容
通过对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储备项目的调查和整理,2009年至2015年,全市共规划建设(包括新建和扩建)39个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规划项目区域布局为:在全市7个农作物秸秆生产重点县(市、区)投资4260万元实施3个71万亩堆沤还田项目,其中:小店区、晋源区、尖草坪区各7万亩以上,每亩投入60元;清徐县、阳曲县各实施20万亩,每亩投入60元;娄烦县、古交市推广薯类、杂粮秸秆田间堆沤、加腐熟剂快速腐化项目,各实施5万亩,每亩投入60元。其余36个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分布为:清徐县8个,阳曲县6个,小店区5个,娄烦县6个,晋源区4个,古交市2个,尖草坪区2个,经济区2个,杏花岭区1个。规划项目秸秆综合利用方式为: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17个,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13个,秸秆肥料化利用项目3个,秸秆生物转化利用项目3个,工业化利用项目3个。
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区域布局规划为:阳曲县、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杏花岭区、迎泽区等中北部地区主要发展秸秆还田综合利用,适当发展秸秆青贮过腹还田、秸秆气化等综合利用;清徐县、小店区、晋源区、经济区等南部地区主要发展秸秆青贮过腹还田综合利用,适当发展秸秆还田、秸秆气化、食用菌等综合利用;古交、娄烦等西部地区主要发展秸秆青贮过腹还田综合利用,适当发展秸秆还田、秸秆气化等综合利用。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2009年至2015年,全市规划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投资总规模77558万元,其中: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投资规模51300万元,占总规模的66.1%;秸秆利用量16.3万吨,占利用总量的25.3%。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投资规模20388万元,占总规模的26.3%;秸秆利用量18.291万吨,占利用总量的28.4%。秸秆肥料化利用项目投资规模4260万元,占总规模的5.49%;秸秆利用量26万吨,占利用总量的40.3%。工业化利用项目投资规模1060万元,占总规模的1.37%;秸秆利用量3.129万吨,占利用总量的4.9%。秸秆生物转化利用项目投资规模550万元,占总规模的0.71%;秸秆利用量0.722万吨,占利用总量的1.1%。
规划项目资金采取国家投入、地方配套和企业自筹相结合方式筹集。其中:申请国家投入资金约41.69%,地方配套资金约20.26%,企业自筹约38.05%。
(三)实施步骤
2009-2010年,规划完成秸秆综合利用项目15个,新增秸秆利用量8.66万吨,秸秆综合利用量达到53.85万吨。
2011-2015年,争取完成秸秆综合利用项目24个,新增秸秆利用量10.59万吨,利用量达到64.44万吨。
(四)效益分析
2009年至2015年,全市投资约7.76亿元规划建设39个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各类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量达到64.44万吨,其中新增秸秆利用量近19.25万吨,将确保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通过秸秆多途径开发和综合利用,在提高农村气化利用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养殖业发展的同时,通过秸秆气化、发电等利用途径,实现节约能源。2009年至2015年期间各综合利用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可节约用煤10万吨(折标煤),节约用电900万度。通过实施秸秆过腹还田、食用菌基渣还田、沼气沼渣还田以及秸秆直接还田,逐步减少化肥施用量,增加土壤有机质,促进农业持续增产,并从根本上解决焚烧、废弃秸秆等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实现家庭生活清洁化和农业生产无害化。通过利用秸秆生产食用菌和秸秆养畜直接优化种养结构,利用秸秆发展编织、沼气等项目,有效带动农村第二产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进一步优化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农业循环发展和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随着牛羊等草食家畜及食用菌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也将推动屠宰、肉类加工、皮革加工、食用菌收购、加工等产业发展,进一步拓宽农民增加收入的渠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秸秆综合利用效益的认识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作为增加农民增收、改善农业生态和保护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有关政策及知识,让农民群众真正知其理,晓其义,明其利,提高对秸秆是资源、是效益,焚烧秸秆就是浪费资源、减少收益的认识,全力营造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体系建设,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
地方各级政府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秸秆焚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和支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建立科技创新机制,力争农作物收割和秸秆还田、秸秆收集贮运、秸秆饲料加工、秸秆生物转化等形成经济、实用的集成技术体系,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科技示范基地,加快适用技术的转化应用;鼓励企业建立必要的秸秆储存基地,实现农作物联合收获,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建立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县和乡镇要立足解决目前秸秆龙头企业少、规模小、档次低及秸秆加工转化能力弱等问题,着力培育一批秸秆加工龙头企业,形成适应和满足当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储存、运输、加工的经营运行体系。
(三)完善优惠政策,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扶持力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明确指出,将对秸秆发电、秸秆气化、秸秆燃料乙醇制备技术以及秸秆收集贮运等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给予适当补助,将秸秆还田、青贮等相关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对秸秆还田、秸秆气化技术应用和生产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等给予适当资金支持,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秸秆处理机械给予信贷支持。我市要抓住国家财政预算政策扶持秸秆综合利用的机遇,用足、用好国家财政扶持政策。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强化政策扶持,对从事与秸秆相关联产业的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和个人,在税收、用电、用水及金融信贷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享受有关政策优惠;对以利用秸秆发展种养业及沼气的单位和大户,优先给予项目资金扶持,用秸秆转化物建立优质农产品基地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优先组织基地和产品申报与认定认证等。
(四)强化技术服务,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和技术推广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重点要解决好秸秆利用中的技术问题,加快秸秆还田新机械以及沼气、秸秆气化等新技术推广普及。重点开发推广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秸秆收获粉碎还田、秸秆青贮、秸秆栽培食用菌、秸秆有机肥加工、秸秆工业品加工等机械化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用技术扶持农户和企业,用效益吸引群众,充分调动农民综合利用秸秆的积极性。对现有秸秆还田机械化作进一步选型改进,推出效率更高、效益更好,成本更低新机型。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推广力度,把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技术作为农民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技术入户率。农机等涉农部门要加强技术与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农机与农艺相配套的玉米种植模式,秸秆饲料与畜牧养殖业相结合的互补产业结构,以农机协会为纽带、乡镇农机服务部门为依托,农机大户、种植大户、养殖大户为基础的农机推广新体系。
(五)增加资金投入,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稳步开展
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必须开辟资金投入渠道,切实增加资金投入。全市要建立以财政投入政策扶持为导向,农户投资为主体,社会资金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格局;逐步完善政府持续加大投入、农民积极筹资投入、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方面充分调动农民和企业自筹资金投入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争取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投入和确保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及时投入。把秸秆综合利用同奶牛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沼气项目、扶贫开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扶持资金结合起来,实现资金捆绑式使用,提高综合使用效率。在初期发展阶段,市财政和县(市、区)政府确保每年拿出一定数额专项资金,用于农民秸秆综合利用机具购置补贴,重点补贴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畜牧养殖大户,以大户带动农机化发展,推进秸秆产业化发展。大力推介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参加招商引资,吸引、鼓励和引导外来资本、工商资本、民间资本投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全力提升全市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和水平。
(六)完善运营机制,确保秸秆综合利用持续发展
各级政府要从循环经济和秸秆资源循环利用的角度出发,积极探讨切实可行的运行机制和运营模式,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针对秸秆综合利用的不同模式,积极探讨新的运行机制,激发农户和企业的秸秆资源保护意识,综合利用参与意识。保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投入的连续性,引导农民把利用秸秆资源产出各种副产品的单独过程加“环”组“链”,逐步实现贮、养、加、销各环节有机衔接,把秸秆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和能够带来收入的商品,变成具有较大潜力的新兴产业。通过规模化经营、产业化运作,把农作物秸秆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产品优势,实现秸秆资源化、产业化。
(七)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为确保2010年至2015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目标如期实现,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强化责任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市政府成立农作物秸秆转化领导组,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切实加强对秸秆转化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责任制,市发改委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立项;农业、农机等部门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培训督查,积极争取上级对口部门项目扶持;农业开发部门积极争取开发资金,大力开展秸秆过腹还田、直接还田等利用工作;财政、税务、环保、科技等部门抓紧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