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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饮食用药、百姓放心消费”活动迅速启动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十大专项整治的安排意见


【颁发部门】 兰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兰政发[2009]10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消除食品药品消费安全隐患,加快构建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饮食用药、百姓放心消费”活动,迅速启动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十大专项整治。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注民生、保障安全、服务发展”为主线,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和公开机制,加快构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饮食用药、百姓放心消费”活动,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十大专项整治,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全面查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全面遏制无证照生产、加工、经营行为,全面捣毁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黑窝点”;大力扶植诚信守法的经营主体,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明显改善全市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明显增强广大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为创建“消费放心城市”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整治重点 围绕“安全饮食用药、百姓放心消费”主题,以落实区域监管责任为基础,以创建“放心消费企业(门店)”为载体,紧紧抓住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10个方面的重点内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行动,迅速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整治。 (一)开展粮油市场专项整治。以规范经营行为、强化质量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放心粮店”创建力度,严格执行粮油市场准入制度,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粮油退市、召回等制度,切实加强对粮油加工、批发、零售全过程的监管,全面提高粮油商品合格率。此项工作由市粮食局牵头组织实施,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二)开展肉及肉制品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强化牛、羊、家禽定点屠宰工作,严格按规程实施检验检疫,建立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保证肉产品质量。继续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餐饮、超市、集体食堂、生鲜肉市场、肉制品加工企业采购肉品索证索票、台帐登记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杜绝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流入市场,为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肉及肉制品。此项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实施,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三)开展豆制品市场专项整治。以非发酵类豆制品(豆芽、豆腐、半脱水豆腐、卤制豆制品、油炸豆制品、炸卤豆制品等)为重点品种,进一步加强豆制品质量监测工作,严格实行豆制品生产加工许可制度,严格执行进销货台帐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和挂牌明示销售制度,对进入市场销售的豆制品,尤其是自产自销的豆制品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含有害物质豆制品的行为,为群众提供放心的豆制品。此项工作由市质监局牵头组织实施,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四)开展酒类商品市场专项整治。以酒类零售企业、名酒店、酒店、餐厅为重点,加大酒类商品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实行酒类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备案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酒类商品质量准入制度、入市备案制度,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大力清查、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的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标示规定的酒类商品,大力创建、培育一批“证照齐全、制度完善、渠道正当、诚信经营”的“放心酒示范店”,让广大群众“喝放心酒,放心喝酒”。此项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实施,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五)开展牛肉面规范提升和早餐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对牛肉面经营企业、门店的整治力度,从外部形象、内部环境、餐饮卫生、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规范、提升,力争培育、发展一批标准化、特色化的牛肉面店,推动牛肉面产业提质、升级,为兰州牛肉拉面走向全国、打造连锁快餐品牌奠定坚实基础。以早餐经营企业、经营门店、经营摊点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早餐市场的规范力度,全面整治无证照经营,违法违规使用添加剂,使用劣质食用油煎炸、加工食品,加工场所、设施、餐具、从业人员不符合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早餐业监督管理水平,培育一批卫生状况好、管理规范的放心早餐门店、摊点,为广大市民提供卫生、安全、便捷的早餐。牛肉面规范提升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实施,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配合;早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卫生局、工商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配合。 (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专项整治。以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投诉举报多的食品品种为重点,全面检查落实“一票通”台账制度,加快推进“放心消费企业(门店)”创建工作,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准入、交易、退市全程监管体系,捣毁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黑窝点”,切实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实施,公安局、卫生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七)开展消毒餐饮具专项整治。以酒店、宾馆、餐厅等餐饮服务企业、餐饮具消毒企业和学校食堂为重点对象,以餐饮具清洗消毒为重点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消毒方法、消毒流程、消毒设施、消毒效果及消毒后餐饮具存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消毒制度、措施落到实处,为群众提供安全卫生的放心餐饮具。此项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卫生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八)开展四边一部地区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山边、沟边、铁路边、洪道边、城乡结合部等“四边一部”地区食品加工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彻底清查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的“黑作坊”,严厉打击非法加工经营食品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个体经营户。此项工作由市整规办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九)开展流通环节药品及医疗器械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普通药品的监管和特殊药品的监控,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和打击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此项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十)开展食品药品广告市场专项整治。以整顿规范广告市场为主线,针对全市食品药品广告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打击以新闻、专题片、资讯服务类节目等形式发布的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使用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夸大功能、治疗效果的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未经审批擅自发布药品广告和药品广告不明显标注通用名称的行为,有效制止虚假违法食品药品广告危害社会、损害消费者切身利益的行为,努力营造统一开放、诚信经营、规范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实施,市委宣传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四、时间安排 这次十大专项整治工作,从2009年9月中旬开始,到2010年3月下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以2009年9月中旬召开的全市十大专项整治动员会议为标志,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在一周内,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各自职能和承担的工作任务,完成工作班子的组建、《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从2009年9月下旬开始,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排意见》和《工作方案》的部署,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中秋、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整治活动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落实责任,确保效果,大力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真空的拉网式检查,并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登记备案。通过集中整治,全面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坚决清除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和严肃处理,达到监管一个、达标一个,整治一个、带动一片的效果。 第三阶段:测评验收。2010年3月上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通过问卷调查、专项测评、随机抽查等形式,对集中整治的成效进行测评,同时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对测评验收中发现问题的,要追究生产经营企业、门店和相关监管责任单位、责任监督员的责任。 第四阶段:巩固建制。2010年3月下旬,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在测评验收的基础上,组织力量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研究制定强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五、具体措施 (一)严格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制度。按照监管重心下移的原则,对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以道路网络为界限划分区域,实施“网格化”管理。各部门按照职责确定区域责任监督员,负责区域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真正实现监管制度落实到基层,责任落实到个人,效果体现在平时,安全体现在日常,形成有效的日常监管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对日常监督管理不力、群众投诉较多、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区域责任监督员,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责任。 (二)大力推行量化分级和分类监管制度。要对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进行量化打分和评估,建立监督管理档案,实行量化分级、分类管理、动态监管,进一步形成正确的引导、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积极性,促使企业向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方向发展。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规范生产经营,自觉承担相应社会责任。 (三)建立“红名单”、“黑名单”制度。严格执行食品药品经营主体准入标准,健全企业退出机制,强化“扶优治劣”,对制度完善、责任落实、质量可靠、诚信经营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列入“红名单”,进行登记备案,并授予“放心消费企业(门店)”称号,培育、树立、推广一批示范型的食品药品经营企业。对“放心消费企业(门店)”实施动态管理,政府给予大力扶持,促其做大做强,打造优质品牌;对假冒伪劣、严重失信、风险较高、设施不完善、制度不落实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黑名单”,进行登记备案,并限期进行全面整顿,整顿不合格的坚决清退出市场。对清退出市场或两次列入“黑名单”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其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今后不得在市内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红名单”、“黑名单”和食品药品“放心消费企业(门店)”的评定,由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查、测评、验收后提出,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审查确定。 (四)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加强与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合作,加强对重点品种的信息监测,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综合信息和 “红名单”、“黑名单”,通过部门监督、媒体监督、行业监督、群众监督,形成失信曝光、联合防假、知情消费、共同监督的机制。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与预警平台建设,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现代化检测等技术手段,有效整合信息资源,构建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做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五)建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在重点餐饮单位,特别是宾馆、酒店、中小型餐饮业、食品生产企业和专业餐具消毒企业,统一设置“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牌”,对餐饮单位分级信息、近期食品安全检查信息、责任监督员、监督投诉电话、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语等进行公示,让消费者了解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做到放心用餐、放心消费。 (六)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各职能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及举报信箱,受理群众举报。市政府将设立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对群众举报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经查实后,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引导和激励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整治活动。 (七)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培训制度。积极开展多形式、多载体、多类型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促进食品药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消费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开辟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监督专栏,宣传法律政策,宣传基本常识,宣传诚信企业,公布综合信息,推广监管经验,受理群众投诉,曝光典型案例,引导安全消费,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八)建立重大食品药品案件督查督办及协查协作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案件、事件的督查督办,及时组织查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切实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办力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市政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对全市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抓好工作落实。要把十大专项整治活动和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检查,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落实到人。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按照“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要做好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对投诉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 (三)明确责任,强化追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感,增强责任心,落实责任制,扎实有效地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政府对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和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负总责,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对本系统的食品药品安全负全责。对整治行动中工作不力,特别是重要节日期间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标本兼治,注重长效。要在突出抓好十大专项整治的同时,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市场巡查制度、食品药品追溯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分类监管制度,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络的作用,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销售、使用安全食品药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畅通信息渠道,完善应急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开始后,要实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旬报告制度,每月10、20、30日上报食品药品安全动态信息和整治工作情况。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上报相关信息,重要信息要随时报送。同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关键时刻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损失。 附件: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十大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 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十大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 组长:张津梁省政协副主席、市长 常务副组长:俞敬东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魏邦新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秘书长 余海云市政府办公厅正县级干部 成员:张正华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滕耀文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司德成市商务局局长 肖伟市粮食局局长 程书印市工商局局长 苗岷生市质监局局长 薛开华市卫生局局长 张永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黄大功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国一城关区政府代区长 郭平七里河区政府区长 李继龙西固区政府代区长 席飞跃安宁区政府代区长 韩显明红古区政府代区长 魏旭昶永登县政府县长 徐大武榆中县政府县长 宗满德皋兰县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滕耀文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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