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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对我市促进就业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津人社局发[2009]3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全市就业工作,确保各项促进就业政策落到实处,根据人社部《关于组织开展就业政策落实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9]20号)精神,定于9月份对各区县促进就业情况进行督查。现就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贯彻落实国务院“强化督促检查,加大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力度”的要求和市领导指示精神,深入了解各区县落实就业政策和推进就业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区县建议,总结推广新经验新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将自查工作与抓好就业工作目标和政策的落实紧密结合,以此推动工作开展,确保全市就业局势稳定和就业任务完成。 二、组织领导 成立促进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其他成员由就业工作委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管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也要建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检查内容的具体要求,对本区县开展再就业工作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 全市将成立7个市级督查小组,各组由1名局级领导任组长,成员分别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教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抽调人员组成,对全市18个区县、开发、保税、新技术产业园区和高校促进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市教委专门负责对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专项检查。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为各区县、各部门自查阶段。具体时间是9月11日至9月17日,各区县进行自查。9月18日前将自查总结报市就业工作委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二阶段为督查阶段。9月21日至9月25日,对促进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由各督查小组对各区县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评估。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9月28日至30日。由就业工作委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检查工作做出总结,向市政府汇报。 四、检查内容 (一)区县总体情况 1.贯彻全市就业工作会议情况;区县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情况。 2.各区县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促进就业政策情况。主要是扩大内需拉动就业、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扶持鼓励自主创业、加强职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等一系列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具体包括:通过政策扶持就业人数、享受政策人数占当地新增就业人员的比重,便用失业保险金稳定岗位情况。社会保险补贴、税收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行政性收费减免、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政策落实情况。 3.就业服务系列活动落实情况,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共同开展活动情况; 4.区县就业资金筹集、支出和结余情况。 5.贯彻落实就业政策过程中创造的新经脸、新做法。 6.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需要解决的问题。 7.区县完善促进就业工作机制情况,开展就业扶持政策宣传情况。 (二)指标落实情况 1.区县新增就业、安置就业困难群体等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情况。 2.就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月度进展情况。 3.准确掌握失业人员情况,并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 (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 1.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具体包括: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自主创业政策落实情况,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管理和就业情况;青年就业见习计划落实情况;困难高校毕业生特别是离校后滞留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情况等。 2.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情况。具体包括。通过扶持政策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数量。 3.农民工就业政策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具体包括: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转移就业的情况,农民工外出务工就业中遇到的困难、需要解决的问题,农民工返乡创业以及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等。 (四)政策落实工作评估 1.对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政策落实效果的评估。 2.四季度做好工作的打算。 3.进一步推进政策落实的意见和建议。 (五)基层平台情况 1.就业服务和街镇、社区平台机构、人员情况; 2.基层平台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台帐,便民服务情况。 五、工作方式 督查活动采取区县自查与市里督查相结合、听取汇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了解面上情况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区县自查的基础上,由督查组对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督查的主要方式: (一)听取汇报,了解全面情况。听取区县的综合汇报,听取有关职能部门的专项汇报,了解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深入基层,检查基础工作情况。深入职业介绍和培训机构、企业和街道、社区,通过考察现场工作,查阅政策文件、工作台帐和统计报表,以及企业、社区和下岗失业人员申请扶持政策的凭证等,检查基础工作情况。 (三)直接访谈,核查工作实际效果。分别召开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人员、企业等方面代表座谈会,了解掌握政策落实情况,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四)评估整改,提出督查意见。在每个区县的检查工作完成后,由督查组对当地自查情况和督查情况进行评估,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进一步整改的建议。 六、工作要求 本次督查活动是全面落实就业政策,扎实推动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对应对金融危机,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的及时总结。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将本通知精神向党委、政府报告,并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要按照通知精神,围绕督查重点,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充实督查内容,抓紧制定督查方案。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区县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在政府领导下,依托各成员单位,全面配合全市督查工作。同时,结合督查活动,大力宣传稳定就业、扩大就业的方针政策,认真总结好做法,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做到边督查、边研究、边整改、边落实。 请各区县于9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及联系人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曹亚新 联系电话:23306559、23317954(传真) 电子邮件:caoyaxin0712@yahoo.com.cn 附件:1.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及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调查表(略) 2.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稳定就业岗位情况调查表(略) 3.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调查表(略)
二OO九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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