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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遂宁市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颁发部门】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遂府办函[2009]30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遂宁市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王明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赵晓云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向福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信访局局长 冯良市司法局局长 委员:李任三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谭林市综治办主任 刘光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军市财政局局长 王延文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勇市工商局局长 施瑞昶市民政局局长 成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陶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刚市卫生局局长 衡准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叶长春市规划和建设局局长 梁仲勋市环保局局长 王玲建市人事局局长 蒲智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何春林市总工会副主席 周华市妇联主席 刘娜团市委书记 余泓市司法局副局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司法局,由市司法局副局长余泓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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